2009年报关员考试辅导笔记: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8 16:09:4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过境货物的概念(含义、准予过境的范围、禁止过境的范围)
含义:是指从境外起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准予过境的范围:
①在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的国家的过境货物;
②在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收、发货过境货物;
③未与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但经国家商务、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的货物。
禁止过境的范围:
①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②各种武器、弹药、爆炸品及军需品(通过军事途径运输的除外);
③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品和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
④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
☆过境货物的管理规定 P172
☆过境货物的报关程序(进出境报关、过境期限、在境内暂存和运输)
进出境报关:
⑴进境报关,提交 “过境货物报关单”,提运单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关封”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
⑵出境报关,递交“关封”,加盖放行章。
过境期限:6个月,因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最长可延期3个月。
在境内暂存和运输:
①过境货物进境后因换装运输工具等原因需卸下地储存时,应经海关批准并在海关监管下存入海关指定或同意的仓库或场所;
②过境货物在进境后、出境前,应按照运输工具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运输,运输部门没有规定的,由海关指定;
③海关可根据情况派员押运过境货物运输。
☆转运货物的概念(含义、范围)
含义:是指又境外起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范围:
①持有转运或联运提货单的
②进口载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的
③持有普通提货单,单在卸货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
④误卸下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经理人提供确实证件的;
⑤因特殊原因申请转运,获海关批准的。
☆转运货物的报关(程序、期限)
程序:申报进境→换装运输工具→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
期限:转运货物必须在3个月内办理海关手续并转运出境,超期限3个月仍未转运出境或办理其他海关手续,海关将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通运货物的含义:是指从境外起运,不通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运进境后由原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的货物。
☆通运货物的报关:“船舶进口报告书”或“进口载货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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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 |
我国境内换装运输工具 |
起运地/目的地 |
过境 |
境内陆路运输 |
不论是否 |
境外 |
转运 |
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 |
换 |
境外 |
通运 |
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 (由原运输工具载运) |
不换 |
境外 |
二、进出境快件 ☆进出境快件的概念(含义、分类)
含义: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向客户承诺的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分类: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货物类。
★进出境快件的报关程序(时间、方式、期限)
申报时间:进出境快件通关应当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内进行,如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进行的,需事先征得所在地海关同意。
申报方式:采用纸质文件方式或电子数据交换方式。
申报期限:进境快件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出境快件在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
★ 进出境快件的申报单证
①文件类:“KJ1报关单”
②个人物品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报关单”
③进境货物类:关税总额50元内和准予免税的 “KJ2报关单”
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 “KJ3报关单”
④出境货物类 “KJ2报关单”
三、货样、广告品 NEW
☆货样、广告品的概念(含义、分类)
含义:货样是指专供订货参考的进出口货物样品;
广告品是指用以宣传有关商品的进出口广告宣传品。
分类:货样广告品A和货样广告品B
★货样、广告品报关程序(许可证件管理、税收管理)
许可证件管理:
①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进口非许可证件管理的货样、广告品(不论价购、价售或免费提供),凭经营权,向海关申报。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进口数量合理且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凭其主管司局级以上单位证明向海关申报;数量不合理且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凭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证件申报。
②进口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凭进口许可证件申报。
③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机电产品和一般商品,每批次价值5000元以下的,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④出口货样每批次价值3万元以下的,免领出口许可;运出境外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货样或实验用品,按规定办理出口许可证,凭证申报。
⑤出口到欧盟、美国以外的,或下列情况,免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⑴每批数量≤50件的出口样品
⑵出口美国,属美国进口商自用非零售,做适当标注,金额<800美元。
⑥列入《法检目录》的,凭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申报。
税收管理: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且每次总值在400元以下的,免征税。
每次总值在400元以上的,征收超出部分的关税和代征税。
四、租赁货物 ☆租赁货物的概念(含义、范围、分类)P177
一种是金融租赁,带有融资性质;一种是经营租赁,带有服务性质。
★租赁货物的报关程序(按货物完税价格缴纳税款、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报关单的使用)
金融租赁
①按货物完税价格缴纳税款:现场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
②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按照第一期应支付的租金和按货物的实际价格分别填制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纳税义务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含第15日)按支付租金额向海关申报,并缴税,直到最后一期租金支付完毕。
经营租赁:按照第一期应支付的租金或租金总额和按货物的实际价格分别填制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分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含第15日)按支付租金额向海关申报,并缴税,直到最后一期租金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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