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审核信用证 出口方在收到通知行通知的信用证以后,首先要审核信用证,认真细致地对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进行审核是关系到出口商是否能够安全及时收取货款的关键。出口商审核信用证时的主要依据是国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交易双方成交的合同,《UCP500》以及实际业务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审核信用证通常遵守的原则是:信用证条款规定比合同条款严格时,应当作为信用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而当信用证的规定比合同条款宽松时,往往可不要求修改。 (一)信用证审核的基本要点 1 有关信用证本身的审核。 信用证性质:信用证是否不可撤销;信用证是否存在限制性生效及其他保留条款;电开信用证是否为简电信用证;信用证是否申明所运用的国际惯例规则;信用证是否按合同要求加保兑。 对于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名称及地址要仔细加以核对。另外,如果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局不稳或者开证行本身资信较差,可要求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要求开证行在信用证中列明本证由通知行(或其他出口商接受的银行)保兑。 信用证到期日和到期地点:信用证的到期日应该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一般为货物装运后15天或者21天。到期的地点一定要规定在出口商所在地,以便做到及时交单。 2 专项审核 信用证金额、币种、付款期限规定是否与合同一致。 货物项目:商品名称、货号、规格、数量、包装(含唛头)等是否与合同一致。 装运项目:装运/卸货港、装运期限、分批转运的规定是否与合同一致。 单据项目:信用证项下要求受益人提交议付的单据通常包括:商业发票、海运提单、保险单、装箱单、原产地证、检验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要注意单据由谁出具、能否出具、信用证对单据是否有特殊要求、单据的规定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等。 对信用证批注的审核:对信用证上用铅字印好的文句内容和规定,特别是信用证空白处,边缘处加注的打字、缮写或橡皮戳记加注字句应 特别注意。这些词句往往是信用证内容的主要补充或修改,如不注意可能造成事故或损失。 (二) 信用证审核中常见的问题 1 信用证的性质。信用证未生效或有限制性生效的条款;信用证为可撤销的;信开信用证中没有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信用证内漏列适用国际商会UCP规则条款;信用证未按合同要求加保兑;信用证蜜押不符。 2 信用证有关期限。信用证中没有到期日(有效期);到期地点在国外;信用证的到期日和装运期有矛盾;装运期、到期日或交单期规定与合同不符;装运期或有效期的规定与交单期矛盾;交单期过短。 3 信用证当事人。开证申请人公司名称或地址与合同不符;受益人公司名称或地址与合同不符。 4 金额货币。信用证金额不够(不符合合同、未达到溢短装要求);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信用证货币币种与合同规定不符。 5 汇票。付款期限与合同规定不符;没有将开证行作为汇票的付款人。 6 分批和转运。分批规定与合同规定不符;转运规定与合同规定不符;转运港口与合同规定或成交条件不符;目的地不符合同或成交条件;转运期限与合同规定不符。 7 货物。货物品名规格不符;货物数量不符;货物包装有误;贸易术语错误;使用术语与条款有矛盾;货物单价数量与总金额不吻合;证中援引的合同号码与日期错误;漏列溢短装规定。 8 单据。发票种类不当;商业发票要求领事签证;提单收货人一栏的填制要求不当;提单抬头和背书要求有矛盾;提单运费条款规定与成交条件矛盾;正本提单全部或部分直寄客户;产地证明出具机构有误(国外机构或无授权机构);漏列必须提交的单据(如CIF成交条件下的保险单);费用条款规定不合理;运输工具限制过严;要求提交的检验证书种类与实际不符;保险单种类不对;保险险别范围与合同规定不一致;投保金额未按合同规定。 二、修改信用证 (一)信用证修改的原因 当出口商根据合同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后,若发现与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不能接受或无法办到的条款,为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和收汇的安全,可按合同规定向进口商提出修改信用证。进口商因一些形势或情况的变化,也可以按规定对信用证提出修改。 从要求修改者的角度划分,信用证修改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发生: 1 出口方(受益人)要求修改信用证。 1)由于信用证内容与合同不符。 2)信用证中某些条款受益人无法办到。例如:来证规定货物不允许转运,但实际并无直航船只抵达目的地。 货源或船期等出现问题,要求展期。 2 进口方(开证申请人)要求展期。 由于市场或销售情况发生变化。如:需要提前或推后发货,增加或减少货物 数量或品种,改变信用证单价、金额等。 进口国某些情况发生变化,使信用证必须修改,才能进口有关货物。如:进 口国政策改变,规定进口某些货物必须具备某特定单据等。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使进出口风险增加。如:当战争爆发时,进口商要求增保战争险或改变航运路线等。 3 开证行工作疏漏,在打字或传递上造成的错误使信用证必须更正。 拟写改证函 一份规范的改证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 感谢对方开来信用证。 2 列明不符点并说明如何修改。 3 感谢对方合作,并希望信用证修改书早日开到。 常用的语句有: (1) Thank you for you L/C No.SG99WE34 issued by West Country Bank, Los Angeles Branch dated February 5, 2000. (2) We are very pleased to receive your L/C No.YUC9022 established by the National Bank of Bangladesh dated March 1, 2001 against S/C No.98DXB15. (3) However, we are sorry to find it contains the following discrepancies. (4) But the following points are in discrepancy with the stipulations of our S/C No. ERT12. (5) As to the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please insert the “red” before “sun”. (6) Please 0delete the clause “The invoice evidences that the goods are packed in wooden cases,” and insert the wording “The invoice evidences that the goods are packed in seaworthy cartons.” (7) Please amend the amount in figure to US$78,450.00. (8) The expiry date should be February 15, 2001 instead of February 5, 2001. (9) Please extend the shipment date and the validity of the L/C to March 15, 2001 and March 30, 2001 respectively. (10) Thank you for your kind cooperation. Please see to it that the L/C amendment reaches us within next week, otherwise we cannot effect punctual shipment. (三) 审证、改证实例 根据出口合同审核国外来证,写出审证结果,拟写改证函。见附录十一,十二及参考答案。百考试题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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