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报关员考试精品辅导笔记(6)报关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3 21:53: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海关监管货物概述
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第一节 概述
一、海关监管货物概述
(一)含义(了解)
(二)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5类)
主要是根据货物进出境的不同目的来分类:
1、一般进出口货物
2、保税货物
3、特定减免税货物
4、暂准进出境货物
5、其它进出境货物
二、报关程序概述
报关程序
货物类别 |
前期阶段
(货物在进境前办理) |
进出境阶段
(货物在进出境时办理的4个环节) |
后续阶段
(进出关境后需要办理才能接结关) |
一般进出口货物 |
不需要办理 |
申 报 (海关审查)
配合查验(查验)
缴纳税费(征税)
提取货物(放行) |
不需要办理 |
保税进出口货物 |
备案、申请登记手册 |
办理核销手续 |
特定减免税货物 |
特定减免税申请和申领免税证明 |
办理解除海关监管手续 |
暂准进出境货物 |
展览品备案申请 |
办理销案手续 |
其他进出境货物 |
出料加工货物的备案 |
办理销案手续 |
三、电子报关概述
(一)电子报关
1、概念
2、报关单形式:两种
(1)纸质报关单:印刷制作,按照要求需计算机打印填制或手工填制
(2)电子数据报关单:电子数据的形式,通过和海关计算机联网的计算机系统向海关传送
※它们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特殊情况:可以单独使用其中的一种方式
(二)电子通关系统(3种)(了解)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第二节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概述
(一)概念
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
在货物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2、一般进出口货物和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
(1)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按照海关监管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是海关的一种监管制度的体现。是相对于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而言。
(2)而一般贸易货物是按照国际贸易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也就是说一般贸易是属于国际贸易方式的其中一种贸易方式。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特征
1、在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办理结关手续。
(三)范围(11种)(理解掌握)
实际进出口的货物,除特定减免税货外,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包括:
1、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2、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3、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或转为实际出口暂准出境货物
4、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的进出口货物
5、不准予保税的寄售代销贸易货物
6、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
7、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样品
8、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9、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
10、免费提供的进口的货物:(商业往来的赠送属于一般进口货物)
(1)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外国政府免费赠送属于法定减免货物)
(2)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等
(3)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二、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程序不需要经过前期阶段,也不需要经过后续阶段,只需要经过进出境阶段,包括四个环节: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一)进出口申报:
1、概述
(1)含义:(了解)
报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2)申报的地点:(重要考点)
①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②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③经过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以在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启运地申报。
④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进口货物时,向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
(3)申报的期限(重要考点)
①进口货物: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星期日的,顺延到节假日或星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超期3个月由海关变卖处理(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处理。
②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③经海关批准允许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在规定期限录入“集中申报清单”电子数据向海关申报,海关审结之日起3日内现场交单。在次月10日,对一个月以内以“集中申报清单”申报的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到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2008年教材变动的地方)
④特殊货物,经电缆、管道或其他方式进出境的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定期申报。
(4)申报日期:(重要考点)
指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无论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还是以纸质报关单申报,海关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即为申报日期。
①采用先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或仅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
②电子数据报关单被退回,重新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的日期。
③先纸质报关单申报,后补报电子数据,或只提供纸质报关单申报的,海关工作人员在报关单上做登记处理的日期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5)滞报金:(重要考点)
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由海关征收滞报金,滞报金按日计征,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
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①电子数据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提交纸质报关单,被海关撤单需重新申报产生滞报的,计征起始日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报并经海关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产生滞报的,滞报金的征收,以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③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期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变卖处理,收货人申请发还余款的,要扣除相关的费用(例如仓储费,滞报金等),滞报金的征收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
※滞报金按日征收金额,为完税价格的千分之0.5征收。
※以元为单位,不足一元的部分免征。
※起征点为:50元
※滞报金的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自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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