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法理学试题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2 18:26: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
1、罗马法复兴时期出现的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法学流派是
A.罗马法学派
B.社会法学派
C.注释法学派
D.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答案」C。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学在西方的发展的一般历程
「考点分析」 在西方,法学渊源于古希腊,在罗马共和国时期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中世纪的法学附庸于神学。在12-16世纪,出现的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指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是19-20世纪,为适应资本主义新的发展而出现的学派。
2、下列措施中,属于法律制裁的是
A.国家公务员甲因违法失职受到降级处分
B.驾驶员乙开车时不小心将一行人撞成轻微伤,乙主动赔偿了该行人300元钱
C.公民丙犯盗窃罪,但因有立功表现,法院判决免除其法律责任
D.党员丁因违反党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答案」A。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制裁的内涵和分类
「考点分析」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的法律事实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或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密切关联。没有法律责任或者法律责任的被免除,都不会再引起或导致法律制裁的产生。法律制裁的类别主要包括:
(1)民事制裁。依照民事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对责任主体所实施的惩罚性措施。例如:惩罚性违约金的支付;伪劣产品价款的双倍返还。
(2)行政制裁。是指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责任主体实施的惩罚性措施。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对违反行政法的责任主体予以警告、罚款、没收、行政拘留等惩罚措施;行政处分――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及其所属人员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等惩罚性措施。 (3)、刑事制裁。依法对犯罪人实施的处罚。其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
(4)违宪制裁责任。
3、现代社会不仅需要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而且还需要道德、习俗等其他社会规范。这表明
A.法律的起源与道德有关
B.有些法律规范是由社会习俗演化而来的
C.法律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的表现形式不同
D.法律不是唯一的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答案」D。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
「考点分析」 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社会规范除了法律之外,还有诸如道德、习惯和宗教等表现形态。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它和其它类别的社会规范共同作用于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4、依照刑法规定,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甲贪污公款15万元,法院依法认定甲构成贪污罪,判处甲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法院运用的推理方式属于
A.演绎推理
B.归纳推理
C.实质推理
D.辩证推理
「答案」 A。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推理的各种类别和内涵
「考点分析」 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和事实两个已知的条件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包括形式法律推理和实质法律推理两个类别。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就是运用形式逻辑进行推理。主要包括包括演绎、归纳。形式推理的应用前提:经过调查存在某种事实和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则和原则。
(一)演绎推理 就是著名的三段论推理。大前提: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小前提:经过认定的案件事实;结论:即判决或裁定(具有法律效力的针对个别行为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规则和原则是围绕法律概念展开的;案件事实是经过调查,符合概念的行为或事件;结论是法官将两者结合做出的判断。
(二)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当法官处理案件时,手边没有合适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供适用,但是从一系列早期的判例中可以总结出可适用的规则和原则,法官就按照先例的规则处理了此案。这是判例法国家最常用的法律推理方法。其优点在于体现了“同事同处” 的司法公正原则。
实质法律推理又称辩证推理,是指在两个互相矛盾的,都有一定道理的陈述中进行选择取其一的推理。它是在缺乏使结论得以产生的确定无疑的法律和事实的情况下进行的推理。在法律和事实前提确定的情况下,一般不适用实质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