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律硕士复习辅导:《法律基础》001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2 18:05:0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名词解释
  1、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以权利和义务为具体内容的、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实体法:指规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的总称,如行政法、民法、刑法等。
  3、程序法:指规定实现实体法的方式、途径与过程的法律,即确定实体法的实现方式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
  4、特别法:指在特定地域和特定时间针对特定的人与事而发生效力的法。
  5、法的历史类型:指按照法律赖以产生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全部法律所做的分类。
  6、根本法:是指宪法,它规定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它是调整国家公共权利与公民权利关系的具有最高法律地位与效力的法。 百考试题编辑预祝大家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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