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刑法学模拟试题(十二)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2 18:00: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的一般原则及贯彻该原则的具体措施。   
  3.《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1款)"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2款)
  试分析该法条的法律规定。 
  4.被告人张乙,男,17周岁,某村村民。
  被告人张甲,男,50周岁,系张乙之父,某村村民。
  1998年3月5日,因工分和干活质量问题,张甲在村部与村长卜某争吵起来。在争吵中,卜某动手打了张甲两拳。这时张甲高喊:"村长打人啊!村长打人啦!"。在附近干活的张乙(张甲不知其儿子在附近干活)听到其父呼喊,手持铁锹赶来,照着村长卜某头部猛劈一下,将卜某的颅骨劈碎。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对张氏父子应如何定性处理?张甲与张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5.马某挖菜窖占了被告人张某家的地,张某便找马某讲理。马某不但不认错,反而依仗自己身强力壮,打了张某。张某气愤异常,便伺机报复,某日,张某见马某15岁的女儿在地里干活,便产生报复马某女儿的念头,但又怕自己伤人犯法。这时,他想起别人说过的"少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便找来自己的13周岁的儿子和15周岁的侄子,叫儿子和侄子去打死马某的女儿。儿了和侄子听了张某的怂恿,一人拿起一把铁锹冲过去,对准马某的女儿的小腿各铲一锹,顿时将其大动脉血管砍断,流血不止。邻近的群众见状,急忙将马某的女儿送往医院抢救,但其终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问:此案如何处理?张某的刑事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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