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志国:民法出题有规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4:17: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司法考试被称为“天下第一考”,每年只有少数幸运者成为成功过关者。2004年司法考试全国有195,000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合格者2万余人,通过率只有11.27%。现在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又进入8月复习备考的冲刺阶段,如何复习更能提高效率?哪些内容应该重点复习?怎么学习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提高分数?

  新浪网教育频道联合著名司考辅导机构北京LG400学校推出“巅峰冲刺、指点江山”司法考试系列访谈,特别邀请了全国著名司法考试辅导名师于2005年8月中旬做客新浪网嘉宾聊天室。根据往年司法考试规律和考试重点,来为广大考生解析2005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及应试技巧,并回答广大网友问题。

  主持人:各位考生大家好,非常高兴我们准时相约司法考试系列访谈,我是主持人余源志,今天是访谈节目的第二场民法预测。欢迎各位考生的光临,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LG400命题组骨干成员席志国老师。

  席志国:各位网友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昨天我们的首场访谈邀请到LG400的校长给考生带来了非常丰富的考试预测大餐,大家也非常期待今天席老师的到来。民法的分值情况和比例大概是怎么样呢?

  席志国:说得民法者得天下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个方面是说民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及其广泛,而且在理论上民法乃是万法之基,也就是说学好民法就能够很容易学好其他部门法。

  针对司法考试实际上民法,我说的是大民法包括商法在整个考试当中的分值比例是最重的。以去年司法考试为例它是占了近三分之一。它的分值分布是这样的,民法部分单项选择22分,多项选择是26分,不定项选择16分,论述题有两个都可以用民法的知识解答,论述题共50分。还有两道案例,共27分,总计民法部分在试卷当中占114分,而商法的比例也非常可观,单项选择题12分,多选20分,不定项16分,案例一道,总计50分,民商法合是164分,因此它占了将近三分之一。

  可以看出来如果民法没有掌握好,民法不及格,整个司法考试肯定不会通过。如果民法学的比较好,成绩拿的比较高的话,几乎就战胜了司法考试,通过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这是关于民法地位的一些介绍。

主持人:历年的司法考试或者说律考民法这块的命题趋势大概是什么样呢?

  席志国:从第一届司法考试开始,实际上对律师资格考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从题型到内容,我们分析近年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的知识点和考试趋势大概有三个:第一个趋势是由考察单一知识点,转入考查复合性的知识,比如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究竟有哪些有几个?而是诉讼时效和合同等等结合起来出一道复合型的题目。这样大家复习的时候就不能把知识点分散开来复习,而是从整体上、体系上来把握。以及各个知识点有什么样的关系,相互之间能够怎么样的结合,只有从这个角度来复习才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这是第一个趋势。

  第二个趋势,它的考试方式由直接陈述的形式转变到以案例形式来考察。其实整个司法考试里面民法几乎都是案例考试,实际上考查的不是记没有记住知识点,而是掌握了知识点如何应用在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解决。大家一直认为司法考试就在第四卷,实际是三卷民法部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都是案例,这就要求不能简单的仅仅记知识点,一定要把知识点理解的非常透彻。在此基础上如何把知识点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解决具体案例和纠纷。

  第三个趋势,由过去直接考现行法的方式,逐渐向考试理论的方面转变。过去律师资格考试当中几乎不会考法律理论、民法的基础理论。最近每年的考题都有理论部分问题,比如2003年地役权的考查,这个知识点我们国家现行法律到现在也没有,但是就考出来了。这实际上就是考查大家对民法基础理论的掌握情况。针对这一点,大家已经不能简单的仅仅掌握我国现行法律,而且要对民法理论有一定的把握。

  这是我总结出来的三个司考的命题趋势,今年这三个命题趋势继续在延续。

  主持人:非常感谢席老师,也看出席老师的研究非常彻底,能不能对今年民法考题的特点进行一个预测和分析呢?

  席志国:今年我们的司法考试,我自己经过研究,我也总结出三个特点。当然是跟前面的几个发展趋势有关。第一个特点,就是不再直接考法律条文,这是民法最特殊的一点,在司法考试当中,大家必须把各个部门法自己的特征掌握清楚。根据考查特征进行复习。像民法和刑法这样的大法已经不再是只考法条,过去有一种观点认为记住重点法条就可以通过司法考试,但是对于民法来说再记住基本法条根本不可能通过司法考试。举一个例子去年第一卷50题考查点是两个一是诉讼时效的计算,另一个是特殊侵权中的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对这两个知识点,如果直接问大家,可能没有考生不掌握的,但是放到具体案例当中,两个考点结合起来,广大考生就感到束手无策。有80%的考生没有答对这个题目。这就说明大家不能再仅仅依据手头的一本重点法条复习,必须要从理解的角度深入理解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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