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司法考试高分者谈如何学司考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4:20:3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担保法》《民法通则》
应与合同法一起学,债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担保,这是每年必考的,考生一定花功夫。
通过以上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在《民法通则》中考的只有一小部分内容,其余的由于重要已分出去了,考生学习时要注意,比如学到法人大概了解就行了,因为法人要在公司法中学,比如学到合伙略过去就行了,因为要在合伙企业法中学到,通过以上分析,同学们就会看到,很多科目是由民法派生出的,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等,大家应了解他们的关系。
考试重点内容只有以下这些:
(1)公民:住所、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监护、代理。
物权:所有权的取得、不动产相邻关系、共有等,物权是《民法通则》考试的重要内容。
债权:特殊侵权,债的担保。
(2)学习民法不能只看法条,你就是把《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都背下来也是无济于事的,民法重要的是在对法条记忆的基础上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这是法条还原回生活的过程,是思维过程,同学们切忌死记硬背。
(3)学习民法要先看教材,民法考好多法律原理,在法条中是看不懂的,所以大家要踏踏实实把教材搞通。
(4)学民法,要多做练习,去理解法条,在对法条有充足的理解基础上,再去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