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司法考试高分者谈如何学司考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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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学习有如下特点:
《刑法》比《民法》好学的多。《刑法》有严格的法条,特别统一,有体系,只要大家认真钻研法条就足可以得到分数的,这是刑法与民法的一个区别。
(1)新《刑法》颁布以后,采取了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以外的规定几乎没有,而《民法》理论繁多,且没有统一的《民法典》,我们学的只是《民法通则》就是说,《民法》是由很多零乱的单行法规来表述的,民法有很多地方是利用原理、类推来适用的,而《刑法》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要大家把法条理解,能深入搞透就可以了。
(2)《刑法》的学习没有更多的理论,要以法条为主,对日期,具体的词要牢牢记住,比如“应当”还是“可以”必须分清楚。《刑法》总则部分只要认真看法条,作练习题就可以了。这部分的分数不要丢失。
(3)《刑法》的分则部分学习很有特点,也是律考复习的难点。分则咋看很难学,学员感到无从下手,法条又太多背又背不下。分则的学习,并不需要背,只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就可以了。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不用看那么多,其实这一章只需了解两个罪名即可,即:叛逃罪、间谍罪。
在学习叛逃罪时,也不用记定义、法条,只需记住三个要点:
(1)叛逃罪的主体一定是公职人员:
(2)一定是在履行职务期间;
(3)掌握国家机密是加重情节(只要掌握而无论泄露与否)。
所以学习时一定要抓重点,抓要害,要看一看哪些罪名常出现,其实刑法分则考的罪名就是常用的那么几个,有一些根本就没出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