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音乐学校2008年中专招生简章初中升学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2 09:44: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培养目标
我校属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公办的全日制中等音乐专业学校。办学的主要任务是为高等院校培养和输送具有良好音乐基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后备生和中等音乐专业人才。
二、招生名额
中专一年级新生60名,中专二年级、中专三年级插班生若干名。
三、招生对象
全国(本市及省内外、含港、澳、台地区)及外籍适龄学生。
四、招收专业及年级
音乐专业 |
年级 |
中国乐器演奏 |
古筝、琵琶、阮、二胡、竹笛、扬琴、打击乐、笙、唢呐等 |
中专一年级 |
管弦乐器演奏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打击乐、巴松等 |
键盘乐器演奏 |
钢琴 |
声乐 |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
同上 |
同上 |
若干中专二年级、中专三年级插班生 |
五、学制:中专三年
六、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努力学习;
2.身心健康,发育正常。
3.对某一专业有一定基础,方法基本正确,听音、节奏感、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较好,具有学习专业的基本条件(报考管乐专业者,手、牙、唇必须符合专业训练要求)
七、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正常工作日)
2.考生报名: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鼓浪屿校部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出具学生在读信息及证明材料(如考生学籍号、素质报告册、成长记录或高中学习证明)
(2)考生本人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考试办法
(1)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报考三年制中专的考生,厦门市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提前单独专业和文化测试,符合条件提前录取,免于中考。外地生除参加学校组织的提前专业测试,合格即发给专业合格通知书,还须按现就读学校所在地区规定的时间参加当地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在该地市艺术招生录取,须在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专业考试时间:
4月26、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专业考试地点:鼓浪屿校本部
(4)考试乐器除钢琴、扬琴、古筝外一律自备。
八、专业考试内容、要求
1.音乐素质考试1听辨音高、和音、节奏;对旋律的记忆和模仿;二个升降号以内的曲调视唱2演唱青少年歌曲一首
2.演奏、演唱水平考试(按报考专业选其中一项)
钢琴1音阶与琶音一条(三升三降以上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四个八度正、反向,属七减七和弦琶音四个八度同向)2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3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4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小提琴1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一条2双音(三、六、八、十度任选一条)3克莱策以上程度不同性质练习曲二首4大型乐曲(相当于莫扎特,海顿、维奥蒂No.22协奏曲第一乐章程度)一首或中型技巧性乐曲一首
大提琴1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一条2宋涛编练习曲二册以上程度一首3乐曲(相当于格林格尔D小调协奏曲第一乐章程度)一首
其它乐器1音阶一条2练习曲一首3中外乐曲任选一首
声乐1自选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二首2可加试乐器演奏或朗诵、舞蹈
九、文化考试
说明:报考我校中专的考生文化课水平须达到厦门市初中毕业生的相应标准。报考我校中专一年级的厦门籍考生由我校自主命题,提前招生,不必参加中考,外地生源以当年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
年级 科目 |
语文 |
英语 |
数学 |
中专一年级 |
以初中语文文化知识为基础,增加音乐基础知识与音乐理解感悟能力考核 |
以初中英语知识为基础考核语法和综合运用能力(以单选题和阅读理解为主) |
以初中数学基础知识为基础考核与高中所需要知识相关章节内容 |
中专二年级 |
普通高中一年级所学基础知识,难度以选用教材为标准 |
普通高中一年级所学基础知识,难度以选用教材为标准 |
普通高中一年级所学基础知识,难度以选用教材为标准 |
中专三年级 |
普通高中一、二年级所学基础知识,难度以选用教材为标准 |
普通高中一、二年级所学基础知识,难度以选用教材为标准 |
普通高中一、二年级所学基础知识,难度以选用教材为标准 |
十、录取
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音乐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录取新生经招生领导小组会通过,报厦门市教育局批准,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并报厦门市教育局备案。
十一、几项说明
1.我校属普通中专艺术类公办学校,学生入学按国家规定实行缴费上学,执行省规定收费标准。学生毕业,不包分配,由学校发给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可参加高考,报考高等艺术院校或其他高校。也可通过双向选择就业,毕业生就业,享受普通中专毕业生待遇。
2.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3.考生报考时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我校为中专艺术类学校,录取的新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学费4000元/生/年。
5、本市思明和湖里片区的学生原则上走读,其他片区或外地市的学生可申请住宿。住读生由其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与学校签定住宿协议。
6、本简章解释权归厦门市音乐学校。
学校地址:厦门市鼓浪屿漳州路32号 邮政编码:361002
联系电话:(0592)2068439—2304(招办)2069326(校办) 传 真:2069326
网 址:http://www.xmyyxx.com 或从搜索引擎直接查找厦门市音乐学校点击进入学校主页。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交通:到厦门市区乘车至厦门轮渡码头,再坐厦门轮渡渡船至鼓浪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