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初中升学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2 09:44: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8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已于7月24日顺利结束,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将从7月27日开始,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职业类学校独立批(扶贫)录取,独立招生的学校录取参加了学业考试的考生。
第二阶段:各省、市、区属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参加了学业考试的考生。
第三阶段:注销和补录(注册入学)
职业类学校录取工作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
7月27日招收扶贫生的学校录取参加了学业考试的考生。
7月28日至30日 各省、市、区属职业类学校(除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外)录取参加了学业考试的考生,其中:
7月28日上午第一次投档,投档线为430分,下午第二次投档,投档线为350分;
7月29日上午第三次投档,投档线为300分,下午第四次投档,投档线为250分;
7月30日上午第五次投档,投档线为200分,下午第六次投档,不设最低投档线。
8月1—10日 新生报到注册,招生学校在录取系统完成新生注册登记工作。
8月13日前 中职学校在录取系统注销本校逾期不报到考生。
8月14日 在广州招考网(网址:http://www.gzzk.cn)上公布有关学校的补录计划。
8月16—27日,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考生申请注销原录取的手续和补录工作。
9月1日将仍未确定注册的考生中招录取系统自动将其恢复到未录取状态。
9月1日—24日继续进行注册入学补录工作
10月24—25日继续进行注册入学补录工作
11月24—25日继续进行注册入学补录工作
注销、补录(注册入学)、查询等须知
1、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注册报到的,由录取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上进行注销其录取资格。9月1日仍未确定注册的考生中招录取系统自动将其恢复到未录取状态。
2、要求参加补录的应届毕业生,凭200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准考证或成绩证明自行到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的方式办理补录手续;无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要求参加补录的初中往届生和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凭户口簿、身份证及初、高中毕业证或结业证自行到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的方式办理补录手续,这些学生的报名号由录取系统生成。
考生(学生)办理补录手续时,需向招生学校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办理手续后退回给考生(学生)本人,复印件由招生学校存档备案。招生学校必须严格审核考生(学生)的有关证明资料,审验有关证明资料的工作人员要确认签名。
3、凡要求参加补录的学生,除需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资料到招生学校办理补录手续外,已被职业类学校录取的,还须向招生学校上交已被录取的通知书,并由考生本人协助招生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上进行注销和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招生学校直接在中招录取系统上进行录取;对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要求参加补录的往届生、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等,补录前招生学校必须先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资格审核后,在录取系统录入此类人员的基本报名信息,才能进行补录。
4、每生只能注销、补录一次。所有注销、补录必须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上进行,凡未经市招考办审核批准的录取行为一律无效,以确保中招工作的正常秩序和录取数据的一致、准确。
5、对被补录的学生,市招考办不再发《录取通知书》。
6、考生的录取信息在当天通过短信发送至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中,考生也可免费登录广州招考网(www.gzzk.cn)查询录取结果。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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