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ACCA对中国学员的新免试政策ACCA_CAT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1 18:17: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自2007年1月起,ACCA对于新注册专业会计师考试(ACCA)的中国学员执行新的免试政策,详情如下:
(一)教育部认可高校毕业生
1. 会计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免试5门课程(F1-F5);辅修专业,免试3门课程(F1-F3)
2. 金融专业:免试3门课程(F1-F3)
3. 法律专业:免试1门课程(F4)
4. 商务及管理专业:免试1门课程(F1)
5. MPAcc专业(获得MPAcc学位或完成MPAcc所有课程只待论文完成):原则上免试九门课程(F1–F9),其中F6(税务)的免试条件:CICPA全科通过或MPAcc课程中选修“中国税制”课程。
6. MBA学位(获得MBA学位):免试3门课程(F1-F3)
7. 非相关专业:无免试
(二)教育部认可高校在校生
会计学 – 完成第一学年课程 可以注册为ACCA正式学员,无免试
会计学 – 完成第二学年课程 免试3门课程(F1-F3)
会计学 – 完成第三学年课程 免试5门课程( F1-F5)
他专业 – 在校生无免试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CICPA全科通过 免试5门课程(F1-F4和F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