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班讲义(郭守杰)第九章会计师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12:31 19:37: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九章 相关财政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2007年教材完全新增的内容,在2007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为9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2008年教材对本章内容基本未进行调整。
本章基本内容框架


本章重点与难点分析
【考试-大纲基本要求】
1、掌握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
2、掌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评估和处置
3、掌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评估和产权登记、处置
4、掌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和转让
5、掌握财政违法行为的行为主体、财政违法行为种类与制裁措施、财政执法主体的权限、财政执法程序
6、熟悉政府采购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违反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责任
7、熟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8、熟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9、了解政府采购的概念和原则
10、了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概念、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概念、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军事采购、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例题】下列采购活动中,适用《政府采购法》调整的是( )。(2007年)
A、某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办公用品
B、某军事机关采购军需品
C、某省政府因严重自然灾害紧急采购救灾物资
D、某省国家安全部门采购用于情报工作的物资
【答案】A
(二)政府采购当事人
1、采购人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包括企业。
2、供应商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
【解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甲级资格由财政部负责审批,乙级资格由申请人住所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审批。
(1)乙级代理机构的条件
①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为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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