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备考精品讲义(16)报关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12:06 18:49:1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十二讲 保税加工货物(二)
(p89~109)
考纲要求掌握的内容:
1、深加工结转的含义、程序;
2、剩余料件、残次品、边角料、副产品的含义、处理;
3、受灾保税货物的含义和处理;
4、报核和报销的含义;
5、正常报核和合同终止报核的时间。
二、纸质手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以合同为单元管理)附表:
加工贸易的形式
加工贸易的形式 |
含义 |
来料加工 |
进口料件与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企业进行加工或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 |
进料加工 |
进口料件有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
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 |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 |
(一)合同备案
1.合同备案的含义
2.合同备案的企业
经营企业:
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加工企业:
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料件加工或装配,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由经营企业设立,不具法人资格,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已办理工商执照的工厂
3. 合同备案的步骤
(1) 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合同,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 需要领取许可证件的,向有关主管部门领取许可证
(3) 将合同相关内容预录入与主管海关联网的计算机
(4) 由海关审核确定是否准予备案,准予备案的,还要由海关确定是否需要开设“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需要开设台账的,在海关领取“台账开设联系单”
(5) 不需要开设台账的,直接向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备案凭证
(6) 需要开设台账的,凭“台账开设联系单”到银行开设台账,领取“ 台账登记通知单”,凭“台账登记通知单”到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4. 合同备案的内容
(1) 备案单证
A、商务主管部门签发“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B、加工贸易合同或合同副本
C、加工贸易备案申请表及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
D、需交验的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或复印件
E、为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有关资料
F、其他备案所需要的单证
(2)备案商品:
1、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不准备备案;
2、进出口消耗臭氧层、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化学品,在备案时需要提供进出口许可证或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3、进出口音像制品、印刷品、地图产品及附有地图的产品,进口工业再生废料等,在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
(3) 保税额度:
合同中准予备案的料件------全额保税
合同中不予备案的料件------按一般进口办理(包括试车材料,未列名消耗性物料等)
(4) 台账制度:
不设台账------不转
设台账不付保证金------空转
设台账并付保证金------实转
5. 合同备案的凭证
即海关受理准予备案后,企业领取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分册其他准予备案的凭证对于免申领登记手册的,可以直接凭海关在备案出口合同上的签章和编号直接进入进出境报关阶段。
6. 合同备案的变更
(1) 合同变更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报商务原审批部门批准;
(2) 贸易性质不变小于1万美元(含1万美元)和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合同变更------海关和银行直接办理;
(3) 原1万美元及以下合同,变更后进口金额超1万美元的,A、B类企业重新开设台账东部企业变更后涉及限制类,加征保证金;
(4) 企业类别调整后,合同从“空转”转为“实转”的,应对原备案合同交付台账保证金,经批准可只对原合同未出口收取台账保证金;
(5) 管理类调整为D类的企业,已备案合同,海关批准允许交付金额台账保证金后继续执行,但合同不再变更和延期;
(6) 对允许类商品转为限制类商品的,已备案的合同不再交付保证金,对原限制类或允许类商品转为禁止类,已备案合同,按国家即时发布规定办理。
7. 与合同备案相关的事宜
(1) 异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
(2) 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即企业在备案和报核中向海关如实申报加工贸易单耗行为
加工贸易单耗------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成品所耗用进口料件的数量
单耗:
净耗:物化在单位成品中的料件数量.
工艺损耗: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必须耗用而并不物化在成品中的料件数量,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计算公式
A.单耗=“净耗”/(1-工艺损耗率)
B.工艺损耗率=(工艺损耗数量/全部进口料件数量×100%
C.耗用料件数量=单耗×成品数量
单耗申报的具体内容包括:
1加工贸易项下料件和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
2加工贸易项下成品的单耗;
3加工贸易同一料件有保税和非保税料件的,应当申报非保税料件的比例、商品名称、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
(3)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申请
外发加工------加工贸易企业因受自身生产工序限制,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委托承揽企业对加工贸易出口产品生产环节中的个别工序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的产品运回本企业并最终复出口的行为。(经批准,可以不运回本企业)
应准备的单证:
A.经营企业签章的“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表”
B.经营企业与承揽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或协议
C.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D.经营企业签章的“承揽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为证明”
E.海关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4)加工贸易“串料”申请------因出口产品急需,本企业内部进行“料件串换”应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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