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备考精品讲义(14)报关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12:06 18:49:0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十讲 一般进出口货物
考纲要求熟悉和掌握的内容:
一般进出口货物概念(含义、特征、范围)、一般进出口货物和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
进出口申报(含义、地点、期限、日期)、滞报金和滞报天数的计算;
申报单证(报关单、随附单证、准备申报单证的原则)、提前看货取样;
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期限、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原则、理由、单证);
海关查验(复验、径行开验)、配合查验(范围、查验纪录的签名确认);
货物结关的含义、放行与结关的关系
一、概述
(一) 含义: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进出口货物。
一般贸易货物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区别
一般贸易货物:按“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在进口时:
(1)按“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办理手续------即是一般进出口货物
(2)按“特定减免税”监管制度办理手续------即是特定减免税货物
(3)按“保税”监管制度办理手续------即是保税货物。
一般贸易: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有别于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等。
(二) 特征
一般进出口货物
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结关,直接进入生产和流通领域
(三) 范围
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外的实际进出口货物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1. 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2.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3. 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转为实际进口或出口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4. 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
5. 不批准保税的寄售代销贸易货物;
6. 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
7. 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8. 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9.随展览品进境的小卖品;
10.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如:
(1)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
(2)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等;
(3)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二、程序
(一)进出口申报概述
含 义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规定)→电子数据 纸质报关单(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 → 海关 |
申报地点 |
进口货物------进境地海关,经申请同意------设有海关货物指运地 |
出口货物------出境地海关,经申请同意------设有海关货物启运地 |
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转为实际进出境货物时→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
|
申报期限 |
1、进口------自载货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2、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前 3、集中申报------(在上述时间内,按“集中申报清单”先进行电子申报,其后3日内办理交单验放手续,在次月10日前保税货物在此月底之前办 理集中申报手续) 4、电缆、管道等------按海关规定定期申报 5、未报关------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报关的,海关提取变卖处理 |
申报日期 |
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即是申报日期 电子报关 纸质报关/电子报关→海关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日期 纸质报关/先交纸质报关单申报后补报电子数据→海关在报关单上作登记处理的日期 |
滞报金(50元起征) |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A) →(14日内)第15日(B) →3个月(C) →提取变卖 1. (A 法定申报日期 B 滞报金征收范围C)超过A——C则变卖 2.因未交纸质报关单 B------海关接受重新申报之日止而撤销重报 3、特殊情况依法撤销 以撤销原电子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海关接受重新申报之日止而重报 4、变卖后申请发回 B---------C 余款 5、滞报金的计算公式 滞报金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05%×滞报天数 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1、 步骤:
(1) 准备申报单证:
申报单证
主要单证------报关单 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进出境备案清单;ATA单证册;过境货物报关单、转关运输申报单;快件报关单.
随附单证
基本单证------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包括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
特殊单证------进出口许可证等包括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出口收汇证明核销单等;准备申报单证的原则是: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填制报关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关单(证)与随附单证数据必须一致
(2)申报前看货取样:向海关或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由海关派员到场监管
(3)申报:
1.电报数据申报:以海关发送的“接受申报”、“现场交单”、“放行交单”通知为准,表示电子申报成功
2.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电子申报成功之日起10内申报有效
3.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海关接受申报后,原则上不得修改或撤销,正当理由经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销的情况:
A.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B.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C.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D.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E.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F.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
a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修改或撤销报关单时,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并提交下列单证:
(1)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2)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3)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
b. 海关先发现要修改、撤销时,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应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
c. 因修改或撤销而需补办证件的由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办齐
(二)、配合查验
1. 海关查验
(1).含义:
(2).查验地点:
原则上在海关监管区内
特殊情况因申请区外,海关派员到场
(3).查验方法:
彻底查验:对一票货物逐件开拆包装、验核货物
抽查:按一定比例有选择的验核情况
人工:
外形查验:外部特征状况进行查验
开箱查验:从集装箱、货柜车箱中取出查验
设备:利用技术设备为主进行验核
(4).查验时间:
一般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
繁忙口岸可要求在工作时间外
不宜长期保存货物,可申请优先查验
(5).复验------已参加过查验的人员不得对同一票货物复验
有下列情况可以复验:
A. 经初次查验未能查明货物的真实属性,需要对已查验货物的某些性状做进一步确认的;
B. 货物涉嫌走私违规,需要重新查验的;
C.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海关查验结论有异议,提出复验要求并经海关同意的;
D.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情形
(6) 径行开验------指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不在场开箱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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