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08年冬季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导游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9:02 17:36: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国际旅行社: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旅游条例》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08年11月开展冬季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无违法和违规行为记录;
(五)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9月15日—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江北区建新北路76号14楼)。
(二)报名程序及须提交材料
1.远郊区县(自治县)国内旅行社从业人员及社会人员可在当地旅游局报名,由所在地旅游局统一到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国际旅行社从业人员、旅游院校和主城区社会人员直接到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同时设四个分点定时报名,即合川区、北碚区、沙坪坝区、永川区。区县分点定时报名具体时间请于9月10日后登录重庆旅游职业教育网站(www. cqttc.cn)查询。
2.报名时,考生须提供:《重庆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或体检表(参加了2008年春季导游资格考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可免交),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请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考生可登录重庆旅游职业教育网(www.cqttc.cn)下载《重庆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到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完善相关手续。
3.已获得中文类(普通话)初级导游资格证书,申请加试外语类导游的考生,须交验资格证书、继续教育手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考试费
依据(渝价[2006]385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11月16日——21日。
领取地点: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江北区建新北路光宇大厦14楼)。
领取方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凭据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教材
使用2007年版重庆市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试用教材,即:《导游文化基础知识》、《重庆导游》、《导游业务》、《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重庆景区景点集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命题及评卷由重庆市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
(一)笔试
1.考试类别:中文类(普通话)和外语类(英语、德语、法语、日语、朝鲜语)。
2.命题范围:依据2007版重庆市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试用教材。
3.考试科目:中文类(普通话)导游考生笔试科目为3科,即《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外语类导游考生笔试科目为4科,即《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外语》。
4.笔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1月22日上午9:00——11:00 |
导游基础知识 |
11月22日下午14:00——16:00 |
导游业务 |
11月23日上午9:00——11:00 |
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 |
11月23日下午14:00——16:00 |
外语 |
(二)口试
1.考试模式
口试采取室内模拟形式进行。
2.考试内容
口试分为两部分:导游讲解能力、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其中“导游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景区(点)知识的熟悉程度,“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导游人员对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
外语类考生必须用所报考语种语言参加口试。已取得中文类(普通话)初级导游资格证,报考外语类导游资格证的考生,只需加试相应的外语笔试和口试。
3.考试时间:11月29—30日
五、成绩公布及查询 1.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2.考生可输入姓名和准考证号登录重庆旅游职业教育网(www.cqttc.cn)或拨打声讯电话16881789查询成绩
六、证书的发放及使用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重庆市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颁发国家旅游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证人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办导游证(IC卡)后,方可执业。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获得导游资格证书连续3年未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其导游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导游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卫华钟晴
电话:67860025
附件:
重庆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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