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司法考试宪法学笔记第五章第二节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1:07: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是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是国家权力的最高体现者。全国人大在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于全国人大之上,也不能和它相并列。

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4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全国人大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前2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人大的选举工作,如要推迟选举的,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的2/3以上通过。

全国人大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法院长、最高检检察长。决定产生的人员包括:国务院全体成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和成员。以上人员的罢免,必须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或三个以上代表团或1/10以上人大代表提案,并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

全国人大特有的职权:修改宪法。

法律议案通过后由国家主席以命令的方式公布;选举结果及重要议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以公告形式公布或由国家主席以命令形式发布。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隶属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必须服从于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组成(注意十届人大还增设了专职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职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也为5年。其中委员长、副委员长有连任限制,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特有的职权:解释宪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职权主要包括:110名以上常委委员可以向国务院、各部委、最高检、最高法提出书面质询案;2)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3)有权撤消国务院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4)开展对法律实施的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组成人员: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三、全国人大各委员会

包括常设性委员会和临时性委员会。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国务院以及国务院领导的各部、委提出质询案。

全国人大代表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开会期间)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闭会期间)的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现行犯被拘留的,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相关文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2006年司法考试宪法学笔记第五章第六节
2006年司法考试宪法学笔记第五章第四节
2006年司法考试宪法学笔记第五章第三节
2006年司法考试宪法学笔记第五章第二节
2006年司法考试宪法学笔记第五章第一节
2006年司法考试宪法学笔记第四章第四节
2006年司法考试宪法学笔记第四章第三节
2006年司法考试宪法学笔记第四章第二节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