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司法考试宪法学笔记第五章第三节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1:07:5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年龄限制:45周岁。每届任期为5年,连续任期不超过两届。

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大补选,补选之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国家主席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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