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司考重难点汇编—《法理学》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1:31: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一)概念
  法的价值判断是指以体现在法里面的价值准则作为标准来对一定的现象、事物等等作出判断。即从法出发,来对其进行判断,或者说是拿法的一定价值尺度来对一定的事物进行判断。法的事实判断是指从一定的事实出发用法来进行检验。
  (二)区别
  1.判断的取向不同。当作两种判断时,选取的价值取向不一样。
  2.判断的维度不同。
  3.判断的方向不同。
  4.判断的真伪不同。不具有确定性。
  二、法的价值的种类
  法的价值体现为四方面:
  (一)自由价值(法定范围内的自由)
  (二)秩序价值
  (三)利益价值
  (四)正义价值
  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所遵循的原则:
  (一)价值位阶原则。指多种法的价值同时针对同一事物存在时,要按其顺序来决定以谁为准。
  (二)个案平衡原则。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要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三)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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