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MPAcc调剂录取有关情况的说明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19 13:08:4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2008年春季入学的MPAcc调剂有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79号) 等有关规定,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招生单位必须核实调剂考生的成绩。。也就是说,试点院校原则上不能接收省外院校考生的调剂录取申请,接收调剂考生的成绩必须高于拟接收院校的复试分数并须提供成绩单原件。具体请查询各MPAcc招生单位官方网站或咨询报考院校和拟调剂院校MPAcc中心。

各MPAcc招生单位是否接收调剂生源,由各相关MPAcc中心根据本校当年核定的录取限额、报考考生笔试分数线、复试等情况综合决定。具体请咨询报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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