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宪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09:19: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基本要求
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明确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了解和掌握我国的基本制度,明确和把握国家在管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过程中的基本国策;了解和掌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特点,以及国家机构的有关问题,明确和把握公民的法律地位和国家权力的运行机制;了解和掌握宪法实施、解释、修改、实施保障等问题,明确和把握宪法在从字面宪法到现实宪法转化过程中的相关环节,从而理解并在实践中切实推进依法治国。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含义(古代意义宪法的含义 古代意义宪法、近代意义宪法的区别) 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的本质(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宪法的分类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英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 美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 法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现行宪法的修正) 宪法发展的趋势
备注:[本节新增考点:宪法发展的趋势]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 法治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宪法的作用
确认和巩固作用 限制和规范作用 指引和协调作用 评价和宣传作用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宪法的渊源与宪法的结构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宪法判例 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宪法典的结构(序言 正文 附则)
备注:[“宪法的结构”改为“宪法典的结构”]
第六节 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 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 最高权威性 原则性 纲领性 相对稳定性)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