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说明(一)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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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基于此,国家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司法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科目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据此,并参照教育部法学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科目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法律职业道德,共14个科目。
三、考试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分两天进行。
四、试卷结构与考试要求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的具体结构为:
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包括以下科目: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包括以下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包括以下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本卷主要由简析题、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210分钟
本卷包括以下科目: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以上四卷总分为600分。合格人员必须参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试,且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为零分。应试人员各卷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