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民法(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09: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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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合同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特征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束己合同涉他合同
第十九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的概念 要约的要件 要约邀请 要约的效力 要约的撤回与撤消 要约的失效 承诺的概念和要件 承诺的效力 承诺的撤回和迟延)合同的特殊订立方式(悬赏广告 招标投标 拍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格式条款合同(格式条款的概念 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格式条款的无效)
第二节 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合同的内容(必要条款 一般条款 )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的方法 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第二十章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第一节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二节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第三节 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第二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的条件 合同变更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