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武器推进企业发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5:51:0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用法律为经营保驾护航

  ??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武器推进企业发展


  

  中国企业如何在知识经济、技术创新、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何生存发展是涉及众多行业和领域。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是这一话题中重要的法律问题之一。面对不容乐观的形势,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法律工作者应当如何借鉴美日国家的成功经验,给企业的经营者提出怎样的建议是本文探讨的问题。

  一、不容乐观的形势

  近年来,中外知识产权冲突纷起,诉讼频频,逐年增加。2004年1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开庭审理美国劲量电池公司和EVEREADY电池公司起诉中国内地7家电池生产企业即是一例。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外国企业起诉国内企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案件就有近500起,就已审结案件的结果看,几乎都是中国企业承担了败诉结果。有人评价外国公司是在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来成为争夺国际市场、挤压中国的竞争对手;有人则将惊呼“狼来了”。著名学者陶鑫良在《最近中国及上海的知识产权形势与案例》的讲演中认为:10年前发生在美国、日本与韩国企业之间的专利之战和知识产权大战,很可能在日、韩、美、欧洲企业与中国企业之间重演;大多数日本企业的角色,已经从当年的被告切换到了今天的原告,同时把中国企业推上被告席。中外知识产权大战箭在弦上,一触即发。

  另一方面,印着“日本制造”的中国传统艺术品??景泰蓝大模大样地出现在国内市场上;北京的“全聚德”烤鸭被吆喝到家门口的“金聚德”、“同聚德”所困扰……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至今影响最大的案例是“DVD专利联合许可”系列纠纷,我国的DVD厂商为此支付日、美、欧企业结盟的“6C”、“3C”、“1C”等30多亿元人民币,还将继续支付数百亿元人民币。中国企业已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部分企业甚至面临被迫关闭。

  二、美日国家的成功经验

  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能较早认识到,在经济竞争中最大的资源和优势实质上在于科技和人才,而知识产权保护是保障科技和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日本政府在二战以后到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了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所谓“技术立国”的战略。美国前总统卡特在1979年提出“要采取独自的政策提高国家的竞争力,振奋企业精神”,可以看作是知识产权战略第一次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

  总结美日两国实施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不难看出两国都非常重视立法的不断更新与强化,激励和挖掘知识产权。除不断地修改与完善传统知识产权立法,还注意扩大保护范围,加强保护力度,把一些新兴技术形式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例如美国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列入专利保护范围。国家加强调整知识产权利益关系、在鼓励转化创新方面强化立法,以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提高产业技术竞争能力。如美国陆续通过的1980年《拜杜法案》,1986年《联邦技术转移法》,1998年的《技术转让商业化法》,和2000年《技术转移商业化法案》等。

  日本不仅重视如何激励和挖掘知识产权,而且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应用。首先,日本政府建设了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促进企业公开知识产权信息,培养现有技术调查机构,建立风险投资体系、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例如向企业征集未被利用的专利并编成数据库供公众查询利用,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率。其次,企业也重视知识产权的利用。一方面,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竞争获利的重要手段,拓宽知识产权流通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企业设立专门机构,配备高素质专职人员,注入巨额研究开发资金,开发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企业都设立了报酬与贡献、效益挂钩的奖励机制,给予发明人或对知识产权有贡献的员工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如武田药品工业以专利产品销售额的0.5%作为奖金发给该项专利发明人。第三,日本建立了专利联盟,有效地创造国际标准。如形成了DVD六C联盟,即六家生产DVD的核心企业,日立、松下、三菱、时代华纳、东芝和JVC,在DVD方面形成技术核心联盟,达到专利支持、标准共定、技术分享,有效保障了专利的应用。 另外,日本还通过立法,促进信息流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应用环境。

  三、中国企业如何应对

  2004年1月,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专利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了大力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温家宝总理近日在湖北考察时也明确指出:企业发展要面向国内国际市场,依靠改革和科技进步,提高素质和竞争力;要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6月7~8日,北京召开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座谈会”。来自社会经济学界、法律界、科技政策界和企业界的专家学者汇聚一堂,纷纷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献技献策。那么在此背景下的中国企业如何配合并真正参与到知识产权战略中来?

  首先应该从自身做起,大力培养知识产权意识,加强与中介组织联系。因为多种原因,当前大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尚未从自发走向自觉。企业可以通过组织学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来普及相关知识,同时也应密切注视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最新进展,全面提高企业全体成员的知识产权意识,避免企业发展过程中侵犯他人权利。律师事务所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专业上有显著的优势,这些中介服务人员可以利用自己的知识与经验,帮助企业管理知识产权和解决侵权纠纷,如提供法律咨询,甚至代表权利人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第二,积极申请,主动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在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上,特别是参与国际竞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巨大。从专利来看,美、日等发达国家在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关键技术领域占据绝对优势,大约占这些领域专利总量的90%。从商标来看,我国企业的商标注册量极少。2001年全国有各类企业300多万家,平均近3家企业才拥有一个注册商标。而像美国的雷诺士、日本东芝等公司,一家就拥有商标上万个。企业在逐渐培养知识产权意识时,需要积极主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在其他国家和地方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此外,还应力争把我国占有优势而国际上还不保护的有关客体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如 “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工艺”等等。以商标为例,企业首先要把没有注册的商标及时注册, 采用全面注册的办法防止抢注;在设计企业标识时要统一,使商标和企业名称、商号、牌匾、包装装潢、域名乃至企业的其他标识统一起来,防止他人抢注企业标识;对一些新的权利,如域名权、IP地址等,对这些新的企业标识企业要及时注册,为企业在网络空间的发展占据一个立足点;慎重许可使用商标,前些年在许可使用商标中出现了两种情况,造成严重的商标淡化甚至退化,企业应警惕。一是一些企业用其知名商标或驰名商标作价出资与外方合资,合资后外方却将该商标弃置不用,只用自己的商标,几年后该商标已无人知晓,导致商标严重退化。如广州的“洁花”香皂与美国合资后,被“海飞丝”、“潘婷”顶了名。二是一些企业盲目扩大使用许可,不管使用方的产品质量,结果败坏了商标形象和企业信誉。

  第三,敢于并善于应诉。树立知识产权战略不等同于知识产权保护,学会使用知识产权这一法律武器,必要时不仅应该积极应诉,还可以主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保护企业的无形资产。前文提到的美国劲量电池公司和EVEREADY电池公司起诉中国内地7家电池生产企业(福建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正龙有限公司;广州虎头电池集团公司;宁波豹王电池有限公司;浙江三特电池有限公司;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等)一案中,美国无汞碱锰电池337调查不仅仅是针对被告公司,对中国碱锰电池整个行业也是个挑战。如果被起诉企业不应诉,则属自动败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出永久排斥令,使得中国所有企业生产的该项产品都无法进入美国市场。令人鼓舞的是,中国企业没有被动挨打,涉案企业正充分发挥商务部、行业协会的组织功能,联合全行业企业积极应诉,争取9月的终裁中取胜。

  第四,不断创新,尽快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是发展的根本,一味的技术引进解决不了中国企业的发展,企业只有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才能真正掌握竞争资源,才能使企业参与到WTO背景下的国际竞争中去。企业完全可以广泛联合科研院所,积极投入到科技成果转化,也可以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与优势,设立课题,以技术创新来促进企业发展并逐步使中国的企业走入国际行业的领先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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