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强化案例十一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54: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1月23日,某厂巡逻员抓获现行盗窃犯某甲,遂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当天受理了该案并决定对某甲进行拘留。三日后,公安机关对某甲进行了第一次讯问。讯问中,该青年男子不仅不承认自己盗窃行为,而且拒绝提供自己的姓名、住址以及同案另外两名已被击毙的行为人的身份。第一次讯问后,某甲要求聘请律师,县公安机关答复说,只有查清楚了其身份才允许其聘请律师。之后,县公安局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始终未能查出其真实姓名和住址。12月11日,县公安机关向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某甲,县检察院于12月17日批准逮捕。在逮捕后,公安机关又对该男子进行了多次讯问,但该男子仍然拒绝说出其姓名及住址。到1998年2月17日,对该男子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已经达到二个月时,该犯罪嫌疑人提出,既然公安机关无法查明自己的身份,就应当释放自己。公安局的部分同志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二个月,现公安机关尚无法查清其真实身份,即未能查明刑法犯罪构成理论要求的犯罪主体问题,因此应当将其释放,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超期羁押。而另一部分同志认为,该男子实施犯罪行为的事实已经十分清楚,只是尚不能确定其真实身份,如果将其释放势必会放纵犯罪分子。况且,该行为人根据其外在特征和身体状况,完全可以排除是未成年人的可能,属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查清其真实身份对定罪量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于是,在羁押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将该男子羁押在看守所中,并继续对其进行讯问。
  1998年3月1日,侦查人员再次提讯该犯罪嫌疑人,并告诉他不讲真实姓名、住址并不能帮助他逃脱法律的制裁。在公安人员的一再追问下,该男子自称自己叫“草上飞”,问他是哪里人,他自称“四海为家,居无定所”。继续讯问时,他不肯提供进一步的情况,坚持上面的回答。于是县公安局在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以其自报的“草上飞”的名字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问:
1.对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情形,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如何计算?
  2.县公安局以该犯罪嫌疑人自报的姓名移送审查起诉,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3.县公安局在对该犯罪嫌疑人羁押两个月后,仍继续羁押他,是否违法?
  4.请指出公安机关程序的违法之处。答案及解析

[考点]本案例考查的是有关拒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案件的特殊规定。

[答案及法理分析]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是作为现行犯被抓获的,而且其犯罪事实十分清楚。在他不肯透露姓名、住址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的规定,也可以按照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此,县公安局以该犯罪嫌疑人自报的姓名移送审查起诉,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在本案中,虽然县公安局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超过了两个月,但是,由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侦查羁押期限并没有开始起算。

  4.公安机关在程序上的违法之处有:

  (1)公安机关在决定拘留后第3日才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做法违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2)公安机关不允许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做法违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对此,除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外,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无需侦查机关批准。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是盗窃罪,不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因此,侦查机关无权拒绝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

  (3)公安机关于12月11日才提请逮捕,已经超过法定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除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外,对于其他犯罪嫌疑人提请批捕的最长期限是7日,而本案中,公安机关已经远远超过了该法定期限。

  (4)公安机关在查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后,迟迟不移送审查起诉的做法,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如果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法律条文并非要求必须等到犯罪嫌疑人自报了一个姓名才可以移送起诉,而是强调,在犯罪嫌疑人拒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情况下,只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可以移送审查起诉。本案中,公安机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迟迟不移送审查起诉,与法不合。

  [答题技巧]解答此案例时关键要掌握形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和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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