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布《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38: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了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具体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为民的各项重大举措,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统一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制订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提示书》),并同时发布了该《风险提示书》文本。

  为充分发挥《风险提示书》便民、护民的作用,该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注意做好宣传工作,使当事人能够慎重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履行诉讼义务,避免因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不当而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同时,各级法院要注意做好解释工作,虽然《风险提示书》中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但还是有一些当事人难以理解的法律术语。为了使当事人正确理解《风险提示书》条文的准确含义,各级人民法院要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以把司法为民的措施落到实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就《风险提示书》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风险提示书》的发布是落实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尊重了公民的知情权,符合人民法院的性质要求,也是我国司法文明的体现。在《风险提示书》制订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和人民法院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共有256位网友和76位读者提供来信提出修改意见。审判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后,最终将征求意见稿的26条缩减为17条,且力求通俗易懂,同时对相关条文做了多处技术性修改。因此,《风险提示书》是在充分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广大法官和社会各界人士智慧的结晶。也是决策民主化,尊重民意的具体体现。

  黄松有介绍说,该《风险提示书》中载入的民事诉讼风险主要包括不符合条件、诉讼请求不当、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提供的证据不充分、拒不执行等方面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这些只是当事人经常遇到的、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其他诉讼风险,同样也应当予以重视。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黄松有就《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答记者问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相关文章


罗干强调: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
高法公布《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就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为河南43名公职律师颁证
最高法院发布《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刘涌案刑事判决书(全文)
34名香港律师成为连续委托公证人
2004年司法行政工作重点
全国法院大检查“揪出“972个“害群之马”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