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司法考试商法100题(答案及解析)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53: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公司在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在作出决议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 )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A.十五日四十五日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最后一次公告之日起六十日;

B.十五日四十五日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最后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

C.十日三十日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最后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

D.十日三十日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最后一次公告之日起六十日。




答案:C



解析:参见《公司法》的184、185、186条。






2.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陈述,正确的是( )

A.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

B.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应发行的股份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向社会公众募集;

C.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千万元;

D.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仅付返还股款的责任




答案:A



解析:A选项即《公司法》第85条。B选项应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法》第74条第3款)。C选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公司法》第78条第2款)。另外根据《公司法》第91条第2款的规定,“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至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认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甲酸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故D选项错误。






3.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一有限公司,甲以非专利技术出资,乙丙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经过全体股东成为人的投资人。但不久发现甲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此时应当



A.重新估价并重新确定出资额



B.取消甲的股东资格,其不足部分由乙,丙,丁三人分担



C.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二人对次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丁三人对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出资的实物,非专利技术等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股东补缴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丁公司是公司设立后成为股东的,因此不必承担连带责任。



4.甲的父亲生前与其他几人合伙办了一个加工厂,作为唯一的继承人,甲要求出质父亲在合伙企业中的股份,依据法律,下列不正确的是( )

A.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的,出质行为无效;

C.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力;

D.可以直接出质




答案:D



解析:参见《合伙企业法》第21.22.23.24条






5.中外虎子经营企业所需场地的使用权,如已为中国合营者拥有,则中国合营者可将该场地使用权作为对合资企业的出资。其作价金额为( )

A.等于中方合营者取得该场地使用权 时所缴纳的使用费;

B.等于中方合营者取得该场地使用权 时多支付的土地使用费。若中方合营者是通过无偿划拨所得,则可以由双方商定。

C.由拟设立企业的主管部门会通土地管理部门.城建部门确定;

D.等于取得同等场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使用费。




答案:D



解析:参见《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48条。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合营企业对准予使用的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使用权,其使用权不得转让。






6.关于商业银行的判断,有错误的一项是( )

A.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并不必须是实缴资本;

B.商业银行的接管有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并组织实施;

C.商业银行贷款,应当最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其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D.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答案:A



解析:参见《商业银行法》第13、25、39、65条。






7.下列情况出现时,哪一个不构成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

A.付款人以其与持票人的债务纠纷正在诉讼期间为由,而不予付款时,持票人可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B.在汇票到期日之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行为而被责令暂停业务活动的

C.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D.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因为犯罪行为而畏罪潜逃的




答案:B



解析:见《票据法》第六十一条;B项的错误在于“暂停业务活动”而非“终止”。






8.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内幕信息的有( )

A.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B.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C.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20%

D.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答案:C



解析:内幕信息的范围。《证券法》第62.69条的规定。






9.某甲于2000年1月25日投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甲与乙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载明:乙仅对50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2000年3月5日,乙以独资企业的名义与丙公司订了一项3500万元购货合同。丙公司依照合同按期供货,独资企业却未按期付款,双方发生争议。作为律师,应支持如下哪种主张( )

A.乙受委托管理企业,代表企业订立合同,购货合同有效,应依照合同履行

B.甲.乙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中载明,乙仅有500万元的交易决定权,3500万元的付款超越了500万元的决定权,不能付款

C.乙向丙出具甲乙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乙向丙出具甲乙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付款500万元,其余款项不付




答案:A



解析: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3款,甲对乙的交易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丙,因此,A正确。






10.某托运人的50件货物因承运人不能免责的事由在一次事故中灭失,共损失25万特别提款权,该事故没有造成其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假设每件货物重2000公斤,运输船舶总吨位为300吨。则我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单位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承运人最后实际应该赔偿( )特别提款权。

A.20万

B.25万

C.30万

D.167000




答案:D



解析:按我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单位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承运人对每公斤货物的赔偿限额为2特别提款权,因此承运人应赔偿20万特别提款权,而不是25万特别提款权。但由于还要根据海事赔偿责任限额进行第二次限制,因此,承运人最后实际只赔偿167,000特别提款权。






11.保险合同中规定有保险责任免除条件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 )。

A.该合同无效

B.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C.对该条款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

D.可以减少投保人的保险费




答案:B



解析:保险合同时定式合同,保险人相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而言,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可以将其预定的合同条款强加于对方。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免除条件未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说明,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12.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具有如下哪些性质?( )

A.证权证券

B.证权证书

C.设权证券

D.设权证书




答案:B



解析:证券有证权证券和设权证券之分,而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出资的凭证。不同于股票,不是流通证券。所以A、C不正确。设权证书的作用在创设一定权利,证权证书作用于证明一定权利存在,因此,出资证明书应为证权证书。






13.天和有限公司经股东协商解散。清算组在对公司财产进行登记造册、编制财产清单和资产负债表时发现,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此时,清算组应如何处理?( )。

A.终结清算工作

B.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C.将财产清偿给最大债权人

D.按债务发生的先后顺序清偿




答案:B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条,因为天和有限公司不属于不予宣告破产的法定情形。所以,当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宣告破产。






14.在下列情况中,哪种可以行使破产抵消权?( )

A.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

B.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

C.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取得的他人的破产债务

D.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已知破产企业停止支付或有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取得的破产债权




答案:A



解析: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3条。



15.票据法是特别法,从为交易服务的功能看,它是属于民事范畴的,当事人要遵守有关的民法和合同法方面的规定,也要遵守票据方面的规定,当涉及票据支付时,就应优先适用( )。

A.《票据法》B.《民事诉讼法》

C.《公司法》D.《民法通则》

答案:A



解析:票据法是公司法.民法通则的特别法,特别法应优先适用。而《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不调整实体问题。






16.( )是一种由付款地的公证人或其他依法有权作出这种证书的机构所作成的证明付款人拒付或拒绝承兑的书面文件。

A.拒绝证书B.公证文书.

C.债权证书D.股权证书




答案:A



解析:拒绝证明书是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法律根据之一,没有拒绝证书就不能向除承兑人或付款人以外的其他汇票债务人请求偿还汇票的金额。






17.房屋价值10万元,甲投保的保险金额为7万元,后来甲对房屋进行了修缮,房屋价值增加为13万元。如果在保险期间内甲的房屋因保险事故而损坏,试问甲最多能获得的保险赔偿金是( )。

A.10万元B.13万元

C.7万元D.23万元

答案:C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3条第4款,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因甲投保的保险金额为7万元,所以,甲最多能获得的保险金额是7万元。






18.漆厂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4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工厂熬油漆的锅炉由于仪表失灵而迅速上升,有爆炸危险。油漆厂采取果断措施,向锅炉内注入冷却剂,虽然避免了事故的发生,但锅炉内的半成品报废,损失10万元。对此的处理办法是( )。

A.保险公司不赔偿损失

B.保险公司赔偿40万元

C.保险公司赔偿10万元

D.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终止保险合同

答案:C



解析: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1条第2款。此案中,油漆厂的行为是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对此,应由保险人承担。






19.人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以自己10岁的儿子乙为受益人,于1997年1月1日与保险人订立了一份死亡保险合同。1999年4月5日,甲与其丈夫丙吵架而自尽。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

A.受益人不能获得保险赔偿金,因甲的自杀行为属于道德风险

B.保险公司应当向丙支付保险金

C.保险公司可以向乙支付保险金

D.保险公司应当将甲的死亡保险金作为其遗产,均分给乙.丙

答案:C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5条,甲虽投河自尽,担保险合同成立已满2年“997。1.1?1999.4.5),因此,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向受益人乙支付保险金。






20.泰昌房地产公司从某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出让合同中规定,泰昌公司应至迟于2000年10月10日破土动工,对该土地进行开发。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公司领导于2000年9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房地产市场采取观望态度,2002年12月,泰昌公司以缺乏资金为由,请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金利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应对泰昌公司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B.市人民政府可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C.金利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必须取得市政府同意

D.金利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必须取得市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答案:A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本题首先应适用第43条的规定,依C.D项所述办理,又依第25条规定,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故B项叙述也正确。至于A项,属于针对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形,与本题情形不合,故为错误,依题干要求可当选。






21.工人李某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该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多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 )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答案:B



解析:《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2.某市A区一有限公司(简称A)开业,公司登记名称为“XX市红都时装有限责任公司”。同年6月,某市B区一有限公司(简称B)开业,公司登记名称为“XX市红都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同年11月,某市C区一有限公司(简称C)开业,公司登记名称为“XX市红都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请问,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BC均侵犯了A公司名称专用权



B.BC均未侵犯A公司名称专用权



C.B侵犯了A公司名称专用权,C未侵犯A公司名称专用权



D.C侵犯了A公司名称专用权,B未侵犯A公司名称专用权



[参考答案]:B



[解析]现在我国有关公司名称的法规主要是:《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前二者有规定的,适用前二者的规定;前二者无规定的,则适用后者的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虽然上述规定存在不完善之处,但依现行的法规,ABC三个公司在行政区划上不属于同一个区,登记主管机关也不是同一个,且行业也有所不同。所以BC均未侵犯A的公司名称专用权。






23.A有限公司(江苏)与B有限公司(江西)共同在江西某地发起C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发起人协议。由于B公司的原因,C公司迟迟未能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经A公司多次催促,仍未有结果。请问,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A有权撤回出资,且任何情况下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A无权撤回出资



C.A有权撤回出资,但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D.B有权要求A不得撤回出资



[参考答案]:C



[解析]:在公司登记前,发起人是否可以抽回出资?虽然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应当是可以的。理由如下:



(1)《公司法》没有规定禁止发起人在公司登记前抽回出资。法律没有禁止的,可以为之。



(2)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的特点。从人合性特点上来讲,如果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前要求撤回出资,就表明了他对其他出资人产生了不信任感。若强行禁止其撤回出资,极有可能进而影响公司的下一步发展。



(3)发起人协议也是一份合同,虽然协议中未明确规定何时办理登记手续。但从法理上讲,当事人应依诚信原则,尽早完成自己的义务;且《民通》也规定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本题中,A公司数次催促,而B公司并未配合注册登记,系不履行自己义务的行为。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如果解除合同,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4.申华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公司成立之初,全部资产为310万元。申华公司成立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决策屡屡失误,加之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至1987年公司即负债40万元,1989年负债310万元,1990年负债400万元(此时申华公司实际上已牌半停止状态,经营管理极为混乱,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状况。但是申华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县商业局了解此情况后,听之任之,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1991年1月负债达到610万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县商业局同意,申华公司于1991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请问法院的下列裁决哪个是正确的?



A、 宣告申华公司破产



B、 申华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由县商业局承担清偿责任



C、 申华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由申华公司与县商业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 .宣告申华公司破产,但1990年后产生的债务应首先由申华公司清偿,不足部分由县商业局清偿



[参考答案]:A



[解析]:按《破产法》的规定,只要是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都可以宣告破产。本案在当时的争议是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县商业局对自己的放任行为应承担何种责任?当时一审法院同意了C选项的观点。但其实C观点于法无据。申华公司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主体,独立核算.自主经营,以其拥有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即便上级主管部门知道该企业有欺诈行为而加以放任,上级主管部门也只应当承担行政责任,而不是民事责任。






25.张某欲为其62岁的母亲和8岁的女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真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提问。张某为其女儿投保的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张某支付了首期保险费后,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天未支付当期保险费,事后保险公司与张某积极联系协商,但一年张某与保险公司仍未就此事达成协议,这可能引起什么后果?



A.合同效力中止



B.合同效力终止



C.保险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D.保险人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参考答案]:A



[解析]:《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第五十九条 依照前条规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可知,当张某在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后,可能产生两种后果:合同效力中止或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中的一个,其选择权在保险公司。而本题中保险公司以自己的行为(保险公司与张某积极联系协商)表明了保险公司选择了“合同效力中止”的后果。虽然经一年的协商张某与保险公司仍未达成协议,但依诚信原则,保险公司也不能再次选择“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26.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 )。

A.行使股东会的全部职权

B.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C.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D.行使股东会的职权,但所有事项,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答案 :B



相关解析 :《公司法》第66条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27.票据被变造后,下列人员谁应按照票据上原来的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A. 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
B. 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
C. 不知道票据被变造的背书人
D. 对票据被变造无过错的背书人



[参考答案]:B



[解析]:《票据法》第十四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28.承运人与托运人达成如下协议: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依据海商法的规定,关于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B.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自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C.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



D.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参考答案]: A



[解析]《海商法》第46条规定:“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费任。”“前款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就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在装船前和卸船后所承担的责任,达成任何协议。”可见,海商法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在装船前和卸船后所承担的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并不类似的规定,即排除了当事人约定的效力。






29.王某原来持有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万股,后来,王某被聘任为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则依法,王某所持有的股票应如何处理?
A.可以王某的妻子的名义继续持有



B.可化名李某继续持有
C.必须依法转让



D.可以继续持有



[参考答案]:C



[解析]:《证券法》第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 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 必须依法转让。






30.依照《保险法》,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A.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B.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C.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D.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请求增加保险费



[参考答案]:A



[解析]:《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31.下列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人
B.受益人是多人的,如未确定受益份额,则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C.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应当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D.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的,应当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参考答案]:D



[解析]:《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第六十二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第六十三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可见,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只需局面通知保险人,而不一定都要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32.依照《海商法》,在船舶的沉没.毁灭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下列对于船长能否弃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船长不得弃船B.船长可以弃船,且无须征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C.船长可以弃船,但均应征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D.船长可以弃船,仅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征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



[参考答案]:D



[解析]:《海商法》第三十八条 船舶发生海上事故,危及在船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时,船长应当组织船员和其他在船人员尽力施救。在船舶的沉没.毁灭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船长可以作出弃船决定;但是,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报经船舶所有人同意。 弃船时,船长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在离船前,船长应当指挥船员尽力抢救航海日志.机舱日志.油类记录簿.无线电台日志.本航次使用过的海图和文件,以及贵重物品.邮件和现金。






33.下列对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在航程中绕航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如双方有约定,承运人应按约定的航线航行B.如双方没有约定,承运人应依两港之间习惯的航线航行C.如双方没有约定也没有习惯的航线,承运人应依地理上的航线航行D.只有为了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才允许绕航,否则构成违约



[参考答案]:D

[解析]:《海商法》第四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 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的规定的行为。






34.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分期.分批投资,其累计投资额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的,法律是否允许? ( )



A.一般允许,但国务院规定不得从事投资活动的公司除外



B.一般允许,但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不能使该比例降至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除外



C.?般不允许,但国务院规定可以从事投资活动的公司除外



D.?般不允许,但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使该比例降至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除外



答案 :C



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35.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独资举办的子公司,1996年,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投资创办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总经理王某兼任该公司的董事长。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间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



设乙公司对外负债l00余万元无力偿还,而该债务是在甲公司决策.指示下以乙公司的名义进行贸易造成的,甲公司对此债务的责任应如何判定?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C.甲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D.甲公司应承担次要责任



答案 :A



相关解析 :注意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当然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36.下列有关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活动的表述中,哪些不正确的?



A.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B.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



C.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直接认购.包销国家和其他政府债券



D.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参考答案]:C



[解析]:《人民银行法》第27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所以,A正确。根据第28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所以,B正确,C错误。根据第29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所以,D正确。



37.以下为F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一项不能合法成立?



A.甲工厂主张抵销23万元:"F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F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工厂主张抵销49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F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F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9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F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F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F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D.丁公司主张抵销142万元:"我公司欠F公司工程款256万元;在F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F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答案 :C



相关解析 :



《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3条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



38.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其效力如何?



A.记载无效,票据依然有效。



B.记载无效,票据无效。



C.不能一概而定,需要看支票的种类区别对待。



D.收款人书面认可的,该记载有效。



答案 :A



解析:《票据法》第91条



第九十一条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39.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 )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A.合作企业协议



B.合作企业合同



C.合作企业章程



D.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答案 :C



相关解析 :有考生提出:教材第376,“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章程的规定,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则bc都正确,不知对否?另外,在新的法律汇编中,并没有三资企业法的实施细则,不知是因为其不作为今年的考点还是漏了,该些《实施细则》是否重要? 实际上,此为辅导用书不对。本题是单选,法条与用书中都有“章程”,故选择章程不错。如果实在强行出了多选,那就选合同与章程吧。但要记住,合同只能约束双方股东;章程不仅对股东有约束力而且对公司及其成员均有效力,号称“公司宪法”。公司章程与合作合同的联系在于,股东一般合作合同的约定来制定公司按照章程。但从法理上讲,辅导用书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另外,关于三资企业的实施条例与细则,建议还是要看。近年来三资企业法在法规汇编中一直不太规律,因为法规频繁修订,致使编辑无所适从,今年的法规汇编尤其问题多多。但作为掌握三资法的基本素材,行政法规的作用远大于法律。



40.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按如下形式承担责任( )



A 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负责



B 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负责



C 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 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答案 :C



相关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41.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合法的程序是( )。



A.应由股东大会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B.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C.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再办理变更登记



D.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直接报审批机构批推即可



答案 :C



相关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1条



第二十一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应当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2.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 )。



A.由证券交易所确定



B.由转让人与受让约定



C.以债券票面金额为准



D.由公司确定,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答案 :B



解析:《公司法》第170条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43.蕾蕾商贸有限公司1998年税后利润为300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该公司应当提取( )作为公司法定公积金。



A.100万元



B.200万元



C.300万元



D.600万元



答案 :C



相关解析 :公司法》第177条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税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4.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每位股东有一表决权



B.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半数以上通过



C.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2/3以上通过



D.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解散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答案 :D



相关解析 :《公司法》第106条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5.甲、乙、丙订立合伙协议。该协议下列内容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是



A.甲的出资为现金3万元和劳务作价3万元



B.乙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1年内交付



C.丙的出资为作价8万元的汽车1辆,但不将其姓名载于合伙协议



D.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2年时再协商确定



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11,12,13条规定,经过全体合伙人员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评估方法有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协议应记载合伙人的姓名和住址。



46.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物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对该约定的效力如何认定



A.该约定有效,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该约定无效,有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C.该约定部分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23,27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产生效益归全体合伙人,产生的亏损或正民事责任有全体合伙人承担。



47.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聘用人员职权的限制



A.可以对抗任何人



B.不能对抗任何人



C.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C



解析:参见《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



48.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应当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B.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应当由股东代表和适当的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两者之间的比例由公司章程予以规定



C.监事的任期为每届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D.公司的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



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53条规定,监事的任期为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



49.某股份有限公司系国有企业改制而设立,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哪一种违反了公司法规定?



A.发起人一共有4人,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为1200万人民币



C.有一名发起人一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做价200万人民币作为出资,另一名发起人以自有专利技术作价80万人民币为出资



D.发起人经过一致决议,该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答案:D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50.公民甲通过保险代理人乙为其5岁的儿子丙投保一份幼儿平安成长险,保险公司为丁。下列有关本事例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该份保险合同中不得含有以丙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条款




B.受益人请求丁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C.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乙与丁对给付保险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保险代理人乙只能是依法成立的公司,不能是个人




答案:B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27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55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125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第128条:“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两个以上是正确答案。(本部分51-80题,每题2分,共60分)


51.乔峰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因其坚持不进行违法交易而遭到其他股东的反对。在一次股东大会上以乔不宜从事公司管理工作为由通过决议将其解职。乔不服,认为其任职期间尚未届满,股东大会无权解除其职务,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面哪些选项不属于人民法院的正确认定和处理?( )



A. 股东大会又更换董事的权力,该决议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应判决其败诉。

B. 乔的起诉应予受理,但如查明该决议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应判决其败诉。

C. 股东大会解除董事职务必须有正当理由,该决议违反公司法规定,应判决其无效。

D.对该案法院应予以调解,如调解不成应劝乔撤诉。

答案:A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7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并未规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股东大会决议无效之诉,该诉讼性质上应属于确认之诉,而根据公司法111条规定,对于股东大会瑕疵的救济仅仅可以提起给付之诉,且需要以股东权益受到侵害为前提。因此,乔峰的起诉在现行法中是找不到明确依据的。本题只能依据法理做答。




52.六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欲发行公司债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下列哪些情形符合我国公司法对其发行公司债的主要条件要求?( )




A.六木公司的净资产额为3000万人民币




B.六木公司所筹集的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符合本公司章程




C.六木公司累积债券总额已达公司净资产额的30%




D.六木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答案:A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61条: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题目中为股份有限公司,所以A正确,C符合(二)中的条件,D符合(三)中的条件。




53.花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发新股,下列董事会所拟定的发行新股的方案哪一项符合法律规定?( )




A.花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B.为吸引更多的投资,拟按股票票面价值的八八折发行




C.所发行的新股全部为无记名股票




D.所发行的新股全部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




答案:ACD




解析:关于股东对新股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明确规定,即公司法第33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没有规定。既然如此,《公司法》并没有禁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因此,A项合法。




根据公司法第131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据此,B项不合法。C项是关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根据公司法第133条: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据此C项可选。D项是关于股份的承销。公司法第140条规定: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法第21条:证券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因此,D项合法。







5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B.不同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规定了不同的最低限额
C.在公司经营期间,不得减少
D.在公司经营期间按法定的程序可对注册资本减少答案:BD
解析:《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认缴不等于实缴。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55.如意面包店是由甲.乙.丙创建的合伙企业,分配比例为3:3:4。2003年6月,甲不幸遇车祸身亡。家中有妻子丁和儿子戊(12岁)。此时面包店的净资产仍有近50万元,但乙.丙二人担心财产分割会影响该店的发展,遂主动与丁商量,希望其能入伙。对此事的正确说法是( )
A.如果丁表示愿意入伙,则可当然地代替甲成为面包店的合伙人B.丁想让儿子戊一人代替丈夫成为面包店的合伙人,这种想法可以实现
C.如果丁不愿意入伙,则可与戊共同继承属于甲的财产份额
D.如果丁愿意入伙,则要对入伙以前面包店的债务负连带责任答案:BC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四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一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56.下列关于本票的叙述哪个是正确的?




A.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B.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C.本票无须承兑




D.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对持票人付款的票据




答案:BCD




解析:《票据法》第73条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出票人就是付款人,因此本票的当事人为出票人和收款人。据此,A项错误,BD项正确。承兑只出现在汇票中,据此,C项正确。




57.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03年11月30日。当下列哪些情况发生时,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A. 乙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B.丙公司被宣告破产




C.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丁公司拒绝承兑




答案:CD




解析:考核要点是追索权的行使。




法条: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58.下面有关票据背书问题的叙述,哪些是符合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的?( )A.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转让行为无效B.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的,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处签章
C.非经背书转让而取得的票据无效
D.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答案:BD
解析:见《票据法》第27条第2款.第4款,第28条,第30条。根据上述规定,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意味出票人创设的票据权利中不包括票据转让权,该票据不具有流通性,因此,持票人背书转让的,不发生票据权利的转移。但该转让并非完全不能产生法律效果,该转让行为可以具有一般债权债务转让的效力。A不选。




票据凭证上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C项中说法不正确,因为票据的取得除了通过票据行为(如背书)外,尚有其他途径如因继承.赠与或公司合并等民法上的继受方式取得票据的。







59.下列哪些事项是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




A.“支票”的字样 B.付款地




C.出票日期 D.付款人名称




答案:ACD




解析:票据法第84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60.涉外票据适用行为地法律的事项包括哪些? ( )




A.票据的付款 B.票据的背书




C.票据的承兑 D.票据的保证




答案:ABCD




解析:《票据法》第98条: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61.保险人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享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




A.人身保险合同中约定采用分期缴纳保险费的方式,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之后,已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两年半未缴纳第二期的保险费的




B.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不积极进行施救的




C.财产保险中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




D.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合同成立3个月后,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




答案:ACD




解析:《保险法》第58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据此,A项正确。《保险法》第42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规定的是被保险人的积极义务,如果被保险人消极施救,也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要件,据此B项不选。《保险法》第37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C项正确。《保险法》第54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据此,D项正确。




62.破产企业中的下列哪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




A.破产企业的工会会费90万元




B.破产企业已经交付给买受人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三套




C.破产企业为债权人设定担保的出质物




D.破产企业所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票600万元




答案:ABC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




63.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形式?( )




A.合伙 B.国有独资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保险法允许的其他组织形式




答案:BC




解析:这个是法条题目:《保险法》第70条:“保险公司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一)股份有限公司;(二)国有独资公司。”故选BC。




64.我国《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不适用于?( )




A.对救助款项或者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




B.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规定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




C.核动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




D.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的受雇人提出的赔偿请求,根据调整劳务合同的法律,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对该类赔偿请求无权限制赔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法条题目。根据《海商法》第208条:“本章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各项:




(一)对救助款项或者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规定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核能损害责任限制公约规定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




(四)核动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




(五)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的受雇人提出的赔偿请求,根据调整劳务合同的法律,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对该类赔偿请求无权限制赔偿责任,或者该项法律作了高于本章规定的赔偿限额的规定。”故全选。




65.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属于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




A.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未行使




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未行使




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未行使




D.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未行使




答案:ABCD




解析:ABC可以依据《票据法》第17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66.以下选项中,哪些不构成甲公司的解散事由?




A.甲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分为两部分,组织建成乙.丙两家公司




B.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




C.甲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甲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答案 :CD




解析 :AB属于合并.分立的解散。




《公司法》第190条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C错误之处在于需要2/3通过。




《公司法》第39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错误在于是撤销不是解散。解散与撤销不同。解散是指公司自己使自己归于消灭,依法被撤销是指由他人使公司归于消灭,本题D项情形会使甲公司依法被撤销,即被吊销营业执照。因此D项情形不构成甲公司的解散。




《公司法》第22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




67.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为此,该公司应当依法实施以下哪些行为?




A.由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B.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C.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向所有的债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D.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程序。




《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186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188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68.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应履行下列哪些义务?( )




A.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B.不得以公司资产为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C.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




D.不得泄漏公司秘密




答案 :BC




相关解析 :本题考点:公司董事的义务,AD是有条件的。《公司法》第59条




第五十九条 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法》第60条




第六十条 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公司法》第61条




第六十一条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公司法》第62条




第六十二条 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69.甲乙丙三人拟组建白毛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将土地使用权折价人民币40万元出资,乙出资100万元,丙出资50万元,公司注册后,丁出资5万加入,成为出资人。乙有权决定的事项有()




A.修改公司章程;




B.批准董事的报告;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D.决定董事人选。




答案:BCD




解析 :ABD均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乙可依照41条,凭借其出资比例占公司总资本的半数以上决定BD;而A有2/3的限制。乙可以依43条提议C。相关法条:《公司法》第38条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41条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法》第43条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70. 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有:




A.超过船舶优先权时效




B.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C.船舶灭失




D.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行使




答案 :ABCD




解析 :海商法26条: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不行使的除外。







《海商法》第29条: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而消灭:




(?)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




(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三)船舶灭失。




前款第(?)项的?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71.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下列权利中时效期间为二年的有( )。




A.有关航次租船合同与船舶租用合同的请求权




B.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




C.有关船舶碰撞.海难救助的请求权




D.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




答案:AC




解析 :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海上碰撞.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应选AC。。相关法条:《海商法》第257条: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超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海商法》第259条:有关船舶租用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海商法》第260条: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海商法》第261条: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追偿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







《海商法》第262条: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







《海商法》第263条: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72.按照保险利益原则,下列哪些当事人的投保行为无效?                 




A.某甲为自己购买的一注彩票投保




B.某乙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女儿购买人寿险




C.某丙为屋前的一棵国家一级保护树木投保




D.某丁为自己与女友的恋爱关系投保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法条第12条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保险利益应符合以下条件: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应为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应为具有利害关系得利益。本题ABD项利益并不确定,因此不符合保险利益原则。B项被保险人未出生,不符合人身保险合同对于保险标的的要求(寿命与身体),不具有确定性。C项有疑问,题目并未交待树木的权属,可能是居民房屋前有一棵古树,但并非其种植,产权归国家所有;也有可能是居民种植了一棵珍贵树种,如银杏等,属于国家保护树种范围。两种情况的结果是不一样的。但根据《森林法》23条,个人对此类林木可享有所有权,可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C项并非绝对无效,故答案为ABD。




附:《森林法》第23条第三款:




农村居民在房屋前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73.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如因( )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A.投资总额变动




B.生产经营规模变化




C.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D.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




答案 :AB




解析 :法条题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6条: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作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注册资本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作各方约定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




  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74.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哪些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决定?




  A.出售合伙企业的房屋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另一家企业提供担保




  C.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




  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为法条题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75.下列关于票据伪造.变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票据作废 




B.被在票据上伪造.变造签章的人和伪造人.变造人承担连带责任 




C.票据上其他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 




D.票据上其他事项被变造的,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票据被变造之前签章 




答案 :CD




解析 :法条题目。根据《票据法》第14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即可得出,选择CD。




76.以下关于公司法人代表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B.不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股东任命的总经理担任。




C.不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以由公司的执行董事担任




D.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事职权的负责人,除此之外其他自然人不得代表公司







答案ACD




解析:我国的法定代表人具有法定性和单一性,,也就是何人可以成为法定代表人,由法律直接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而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唯一的。




77.当发生下列哪些情况时,,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纳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A)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日期尚未募足




B)发行股份的股款募足后,发起人在15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




C)发生不可抗力使得创立大会决定不设立公司




D)市场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赢利能力下降




答案A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一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所以A项正确,B项15日表述错误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C项正确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三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D项所述变化是是正常的市场风险,,发起人不承担损失。




78.某百货公司是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由两个私人股东设立。公司成立前拟定注册资本为25万元,1994年10月依《公司法》的规定调整注册资本后正式成立。两个股东,一个为执行董事,一个为财务负责人,其中执行董事兼任监事。该公司聘请在市财政局工作的丁某作为公司的总经理。此时,丁某买回的一批服装正欲卖出,上任后未经任何人同意私下和某百货公司签订了合同,用公司名义买下了他买来的服装,总价款达12.5万元,占用了公司的大量流动资金。后该批服装由于数量过多,款式陈旧而积压,致使该公司下半年的投资计划流产,大量的购货合同难以履行。公司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丁某赔偿经济扣失。丁某认为:他是公司的经营主管,有权同任何人签订合同,确定经营方式,公司起诉他是没有任何道理的。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百货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数额低于法律的要求,在设立时应依法补足。




B.丁某不能够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C.丁某和本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D.丁某应向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ABCD




解析:私营企业可以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但必须指出的是,我国《公司法》颁布以后,《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并未废除,这就造成同一种形态的公司可以适用不同的法律。实践中,注册登记机关往往给当事人以选择余地,由其决定依据哪一法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暂行条例》限制较低,相对于《公司法》的规定而言,其设立条件及程序较不规范。本案中,某百货有限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所以,本案诸问题之分析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即有限责任公司要依法定的条件和法定的程序才能设立。本案某百货公司拟注册资本25万元,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从事商业零售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某百货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数额低于法律的要求,在设立时应依法补足。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所以,本案中某百货公司股东人数少,不设董事会是合法的。监事会是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会执行公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所以本案中某百货公司只设一名监事也是合法的,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还规定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本案中,执行董事兼任监事,这是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




(2)《公司法》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董事.经理。本案中,丁某身为财政局工作人员,不能任公司总经理。




(3)《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本案中丁某滥用职权,未经任何人同意,为谋私利和本公司订立合同,是违反《公司法》的。丁某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民法通则》中有关代理的规定。因此。丁某和本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4)《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不仅丁某和本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而且丁某还应承担因此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79.甲公司(国有企业)与乙公司(国有企业)经反复协商,于1999年7月底,签署了一份《意向书》。根据法律规定回答,这份《意向书》在形式和内容上,不合法的选项有()







A.《意向书》规定∶双方签定的是一份《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意向书》




B.意向书》规定∶甲公司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100万元;注册商标100万元),乙公司出资300万元(其中货币100万元,专有技术100万元,劳务100万元)。




C.意向书》规定∶公司的期限为50年。公司设立至5年时,双方各抽回出资二分之一。




D.意向书》规定∶公司分别在A市和B市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进行独立的经营活动;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只能由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或机构单独投资设立。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这两个国有企业不能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他们共同出资设立的应当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本案中,注册商标出资额200万元,超过了20%,不符合法律规定。




乙公司用劳务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出资形式。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没有法定代理人。《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出资者不得抽回投资。




80. 投保人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以自己10岁的儿子乙为受益人,于1997年1月1日与保险人订立了一份死亡保险合同。1999年4月5日,甲与其丈夫丙吵架而自尽。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




A.受益人不能获得保险赔偿金,因甲的自杀行为属于道德风险




B.保险公司应当向丙支付保险金




C.保险公司可以向乙支付保险金




D.保险公司应当将甲的死亡保险金作为其遗产,均分给乙.丙。




答案:C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5条,甲虽投河自尽,担保险合同成立已满2年“1997.1.1?1999.4.5),因此,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向受益人乙支付保险金。




第六十五条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三、不定项选择。每题所给的选项中至少一个是正确答案。(本部分80-100题,每题2分,共40分):




(一)



2004年7月,美国T公司与上海的R公司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约定T公司以外币.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合计人民币400万元出资,R公司以场地使用权.厂房和人民币合计100万元出资,在上海设立一家合营企业。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81?85题:







81.合同报审批机关批准时,审批机关的接待人员对合同报批的程序和实体问题提出一系列建议。以下各项中,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是( )。




A.R公司在没有和T公司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即私自向审批机关递交审批材料,申请批准




B.合同规定的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外方的出资占80%




C.T公司和R公司的非现金出资部分的作价金额由两公司自行协商确定,而没有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评估




D.T公司作价200万元出资的机器设备的价格明显高于同类产品国际市场的价格




答案:ACD;




《合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一)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二)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四)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五)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前款所列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第(二).(三).(四)项文件可以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




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审批机构发现报送的文件有不当之处的,应当要求限期修改。




《合营企业法》第四条 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合营企业法》第五条 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




  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上述各项投资应在合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加以规定,其价格(场地除外)由合营各方评议商定。




《合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




《合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合营企业所需场地的使用权,已为中国合营者所拥有的,中国合营者可以将其作为对合营企业的出资,其作价金额应当与取得同类场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




《合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作为外国合营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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