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司法考试,你准备好了吗?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39:3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据中国普法网2003年12月4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就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录取工作有关问题答记者问》: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24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和西部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25分。据统计,全国共有17000多人达到此合格分数线,占报名人员总数的8.75%,占实际参考人数的10.18%,而2002年分别为6.68%和7.74%。由此可见,通过司法考试确实不易。然而,对于那些有志于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的朋友来说,必须通过司法考试。那么,面对2004年司法考试,你准备好了吗?

  根据我们多年来跟踪律考和司法考试命题的特点、趋势及辅导经验,我们想为正在备战司法考试的朋友写几句话,仅供参考。

  一、知彼知己

  第一次参考的考生可能对司法考试考什么,怎么考不太清楚,下面介绍一下。

  《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7条规定: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每份试卷分值为100分。

  司法考试命题有它自己的原则,司法部确定命题应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命题应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依据,试题的答案不得与上述依据相抵触。命题不涉及有学术争议的问题。(二)司法考试命题以法律本科毕业生应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基点,着重考核法律专业知识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根据上述两个命题原则,考生应该明了自己复习时的方向了。下面,我们再根据具体的试题来分析命题特点。

  根据2002和2003年这两年司法考试的试卷进行分析,其命题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考查范围广泛,涉及知识点细。司法考试毫无疑问是所有资格考试中涉及面最广的考试,涉及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十多个门类,另加60—70部必读法律法规,内容繁多。考查的知识点日趋细微,并且有跨部门考查法律知识的考查趋势。

  (二)题型已趋稳定,但稳中略有变化,注重考查法律应用能力。司法考试前三卷的题型已固定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任意项选择题,而第四卷的题型为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写作。2003年新增了专题论文写作题型,预计2004年该题型还将出现。

  (三)实务知识多,理论部分少。由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强调的是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司法考试题目的法律具体运用的题较多,而单纯考查法学理论的题目相对较少。值得注意的是法理、民法、刑法、行政法的理论部分,每年都会出现一些相关的题,因此,要看透相关法理并会应用在现实生活中,能从相关法理的视角分析现实社会中的法律现象和事件。 

  (四)考点有所侧重,但各考点均有所涉及。司法考试依然是侧重考查与司法实务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如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和诉讼法。民事法学、刑事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这四大块内容占司法考试总分值的300分左右,是复习司法考试的重中之重,但大纲所列知识点,考题都会有所涉及,只是每年多少不同而已,必读法律、法规也绝大多数都会涉及,少数法律、法规考的可能性很小,比如会计法、审计法等。

  (五)司法考试注重对法条的考查,尤其是重点部分的重点法条(即以历年常考法条内容为主),这是由司法考试资格考试性质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也由于司法考试所考知识的绝大部分,归根结底都落在法条这些依据上。

  (六)掌握法理、宪法、民事、刑事和行政等重要法理并能应用到具体司法实践中解决问题。如2003年卷四的最后一题即如此。

  二、坚定信心

  记得中央电视台曾有这样一个广告“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一个人要想干成一件事必须树立必胜的信心和信念,具体到司法考试就是不考则已,一考中的。

  三、保证时间

  司法考试的命题越来越精确化和科学化,每年出题的广度和深度,具有本科法律专业水平的考生为备战司法考试需要投入多少时间,命题的组织者对此越来越细化。一般说来,具有本科法律专业水平的考生集中复习三个月,只要法学基础还可以,应该说通过司法考试是有保证的。另外,还需合理地分配和利用时间,注意时间的密度和深度,根据各部门法的考分多少和自己掌握的深浅分配时间,制定科学合理的复习计划。一般安排复习时间分为三轮,但要留有余。

  四、找对方法

  根据多年辅导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及与考生打交道的经验,我们发现很多考生多次应考不中,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找到一条正确的、行之有效的司法考试复习路径。下面,我们提供以下方法供你参考。

  一是确立总体的复习策略。这就是全面复习、重点掌握、学透法理、联系现实、重在应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司法考试试题面广、有重点、要求用法理分析现实社会的事件和行为。这里,笔者特别推崇2003年试卷四的法律专题论文写作题即给出一段实例,让考生用法理去分析。这种题型,笔者在首次司法考试前就曾呼吁过,现终成事实,甚是欣慰!笔者认为,法律是用来解决现实社会中纷繁复杂纠纷的重要工具。作为一个法律人,你必须学会用法理和法律分析去解决这些纠纷。

  二是重视法理和重点法条,将其结合在一起学习,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练习题中。我们在强调“法条中心主义”复习策略的终结,并不是说不重视重点法条,而是要求在重视法理的同时,重视重点法条,并将法理落实在重点法条上,将重点法条背后的法理学透。学法律的人应该知道法理变,法条早晚必改。法理重点学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和诉讼法总则部分,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又是重中之重。这里我们向广大考生推荐一种法理、法条和练习三位一体、同步进行的复习方法。

  三是复习要根据不同学科的不同分值分配相应的精力,同时要注意复习的顺序技巧。学法律不应功利,应以学透、掌握为原则,但考试可以有所区别。考试以是否通过论英雄,复习时必须有针对性,要围绕分值大小的指挥棒转。复习的顺序可以先国内、后国外,先理论法学后应用学科,先实体法后程序法,先学理解成分大的学科后学记忆多的学科。学好国内的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国外的,如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等,如果先学国外的不但不好理解,还导致国内的与国际的混淆,因为毕竟国内的考分多,是基础。理论指导实践,理论法学指导应用法学。试卷一可先学法理学、宪法学和公司法。试卷三是民商法学。民商法学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制度、知识产权、商法等,比较庞杂,要先学合同法。因为民法通则立法在前,有些内容在合同法中已修改和补充,如果先学民法通则形成思维定势,影响合同法的学习。如《民法通则》第58条第3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而《合同法》第52条第1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而不是无效民事行为。担保法学习时应结合司法解释学习,具体某一条时看是否有司法解释,因为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担保法突破较大。学习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证据部分时也要先看有关证据的司法解释。

  四是注意当年大纲新增加的内容和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这一般是考试的重点,如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证据作了司法解释,2003年的试卷考了此方面好几分。2004年宪法修改的新内容会成为2004年司法考试的热点。

  五是根据自身情况去复习。如果你是上年没通过的考生,你必须注意:第一,总结经验教训。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失败。数次参加司法考试都饮恨而归,就应该分析总结往年参加司法考试的得失。第二,重点复习往年薄弱的知识点。所谓往年薄弱的知识点是指往年考试失分多的知识点。考生多次参加考试通不过,就应该明白这些失分多的地方正是你未能通过的关键所在。所以,考生再次复习的时候,就应该对症下药,抓住关键和重点,将这些丢分常项攻克下来,这样复习就起到效果了,结果也会理想的。反之,你或许还是犯同样的错误。如果你是在职人员,你必须处理好两个关系:即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与生活的关系。当然,每个考生的实际情况可能不同,不知道你属于哪种类型,详细的可看《2004年司法考试路径与2003年司法考试试题解析》一书,那里有各种类型的考生如何复习的建议。

  五、选好资料

  通过司法考试的朋友会有这样的记忆,那就是获取并利用好高质量的辅导资料是取得司法考试胜利的重要法宝。

  首先我们认为《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资料。如果你是科班出身对法学基本原理已有很好的掌握,你可以重点选择练习题和近几年真题的资料;如果你对法学原理还没有全面地掌握,你最好选系统的辅导资料进行复习。司法考试命题已表现出分布散、有重点、重法理,考应用,综合考的特点。这里尤其是要注意综合考。综合考就是法理与法条融合,跨知识点出题,跨部门法出题,因此考生在选择资料时尽量选择将法理与法条、部门法内部、部门法与部门法能综合一起的辅导资料,同时做到与练习真题同步,与预测题同步,做到节节清、章章清、门门清。最后还要做几套模拟练习题。做模拟练习题就好像是部队实战演习,像正式表演前的彩排,是必不可少的,从而达到卷卷清。因此我们在选择复习资料时还注意它们能否满足上述要求。如果你是已经参加过司法考试的考生,你必须搞清楚自己的薄弱环节。比如,你的弱项是卷四案例(实例)分析题和法律文书写作题,你就专门买此类书。再如,你的练习题做得很少,你就得买模拟题的书。一句话,缺什么训练什么。

  第三,是搞清楚自己能抽出多少时间来复习,根据时间来选择资料。

  最后,建议考生至少要有2003年司法考试题。如果你认为单是2003年司法考试试题不能反映司法考试试题的全貌,你可以买一本有近几年律考和司法考试试题和详细解答的书。司法考试毕竟是从律考发展而来的,题型和内容变化不是很大。目前,市面上编写的历年律考和司法考试真题汇编的书共有三种形式:一是按年份依次排列编写,完整地保持了试题的原有风貌,我们称之为纵向编写;二是横向编写,即根据不同学科、不同部门法、不同知识点对近几年的真题分类进行编写;三是根据题型和部门法编写,即根据单选、多选、不定项选择题、案例题、法律文书写作题及不同部门法学进行编写。这三种编法各有各的优势,第一种保持了试题的完整性、系统性、原汁原味,当考生将所有内容复习完成后,可以系统地做几套真题,进而检测自己的复习效果,查漏补缺;第二种可使考生同步练习,学到哪里就找哪里的真题同步练习;第三种考生可根据题型练习。我们认为这三种模式都存在一定的不足,没能一石多鸟。比较好的方式是考生在复习时既能用真题同步练习,找出哪些是近几年还没有考的知识点,进而预测下一年可能考什么内容从而加以练习,又能在将全部内容复习后,用真题做一个原汁原味的检测。这种方法比较全面、合理。当然所有真题必须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所给出的正确答案及答案解析,解析既要全面又要恰倒好处。

  当然选好资料之后,最关键的是要用好资料。

  六、把准信息

  考试信息对考生来说至关重要,它能为考生指明复习的方向,更好地制定复习计划和策略。考生对考试信息的掌握一要及时,二要准确,三要全面,四要权威。这里主要说一下权威。权威的信息必须来至考试的组织者,这就是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发布的消息及其内部的工作人员的讲话,尤其要重视主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司法部主管部长的讲话和他们所写的关于司法考试的文章。如,2003年司法考试前司法部有关领导说,2003年的试题客观题要主观化,最后的考题确实如此。另外,注意专门研究司法考试的作者撰写的有关司法考试的文章。如,看过《中国律师》杂志2002年第11期《评析2002年首次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文的2003年考生,一定会从这篇文章中受益匪浅。

  这里,向广大考生推荐几种主要获取有关司法考试信息的途径:

  (一)读报:有关司法考试信息,当地正式的机关报一般会报道;同时《法制日报》和地方法制报也会刊登,另外《中国律师》杂志也会有一些刊载。

  (二)打电话:最方便、最直接、最可靠的办法是向当地司法局律师行政管理处询问;有时打114也很管用。

  (三)上网查询:现代社会获取资讯最快的方式莫过于上网查询,有关司法考试的信息,很多网站都有,且网上信息的好处就在于全面丰富,现向大家推荐几个网站,供广大考生查询信息:

  1.中国普法网,网址是:

     http://www.legalinfo.gov.cn

  2.中国律师网,网址是:http://www.acla.org.cn

  3.中国司法考试远程教育网:网址是:

     http://www.lawyeree.com.cn

  4.民商法律网,网址是:

     http://www.civillaw.com.cn

  5.北大法律信息网,网址是:

     http://www.chinalawinfo.com

  6.同时还可以去一些著名网站搜索。如

     搜狐网:http://www.sohu.com

     新浪网:http://www.sina.com

  (四)向参加过司法考试的朋友咨询。

  最后,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作者注:考生朋友有何问题,请找司考诊所,发E-mail给[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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