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交通事故新思路:关注活得不耐烦的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1: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随着汽车的急剧增加,我国的交通事故也在日益增多。据说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人以上,各种交通事故看起来每每令人触目惊心。

  可是,你要是换一个角度想,你对这一组死亡数字就不那么惊奇了:据统计,去年我国自杀死亡的人数为28.5万,自杀未遂的人数还要翻一翻,为60万人。两组数字相加竟达到88.5万人。这些人的共同心理状态,都是不想活、主动找死的。

  自杀死亡或自杀未遂,都是一种病态的、极端的行为。还有一种同样轻生,但不那么极端的行为可能会被人忽视的——这类人的数字可能没有人统计过,也可能无法统计,这就是:这些人自己不想活了,但却又不想自杀,或者没有自杀的勇气。他们的精神状态与具有自杀倾向的人一样:根本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我想这种人不但客观存在,而且要真统计起来,恐怕比60万这个数字又要再翻一翻了。

  通常人们会想,交通事故谁都不愿意看到,受害者谁都不想死。当然,大多数的情形应该是这样的,特别是过错不在受害人一方的情形。但这每年10人的死亡数字中,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受害人没有过错的,另一类是受害人过错造成的。在后者中,有没有部份人是根本不想活的?据我的观察:还真有。

  交通事故绝大多数都是违章造成的。过错在受害人一方的交通事故,有相当一部份人,违章只是表层次因素,其深层次原因是由于受害人自己对生命极度的轻视。

  先说行人和骑单车的人吧。他们在车水马龙的繁忙路段横过马路时,不但不遵守交通规则,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来往的车辆,就径直冲出马路;有些人不顾高速飞驰的汽车冒险翻越隔离栏栅;更有些人不顾一切地与汽车、火车抢道……我就碰到过一个骑单车的小伙子,他不但漠视交通规则闯红灯,而且在横穿马路时连头都不抬一下,我急刹车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他撞到我的车身中,我的车被撞得凹进去一大块,幸亏我车速较慢,人没有受伤。至于行人冒险与汽车抢道的情况,我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我观察、我总结他们的心态是:他们真的是不想活,或者活得不耐烦了。

  再说驾车者。如果不想活、活得不耐烦的人是个持驾照的司机,这部份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不认真驾驭,那真的是又“一个马路杀手诞生”了,这种人就更危险,他们在漠视自己生命的同时,也危害着大多数不特定群体的生命。他们在自杀的同时,也在杀人。

  自杀死亡和自杀未遂的人是88.5万,而不想活、活得不耐烦的人到底有多少?可以断定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对这部份人,仅对其进行法制宣传、对其普及交通规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他们违反交通规则的内在原因不是他们不懂交通规则,而是他们对自己生命的漠视。他们所需要的不是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他们需要的是哲学家和心理医生。

  对待这类违反交通规则的群体,就要像对待有自杀倾向的人一样,需要有哲学家对其进行人生观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信心;他们需要心理医生对症下药对其进行心理治疗,以矫正其畸形的心态。

  我想,这应当是减少交通事故的不可忽视的工作。



编辑:曹斌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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