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司考试题及解析(试卷三)A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05:5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答案及解析:B 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这种行为不像保存行为那样急迫,而且多少会改变共有物的现状,所以不能完全由共有人单独进行,但它又不如处分行为那样重大,所以改良行为不必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只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故选B。

2.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答案及解析:C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均无过错。故选C。

3.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答案及解析:C 恶意磋商,即非出于订立合同之目的而假订立合同之名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或阻止对方与他人订立合同,或使对方贻误商机,或仅为戏耍对方。故选C。

4.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答案及解析:B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包括未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婚姻。如果在结婚登记时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但当事人在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后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故选B。

5.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及解析:B 此题中买卖合同尚未正式签订,因而合同未成立,乙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故D错误。缔约过失责任的形式是损害赔偿,赔偿范围是相对人因缔约过失而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担保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的订金不是定金,无需双倍返还。故A、C项错误,B正确。

6.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答案及解析:A 依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故选A。依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规定,B属于无效的免责条款。C属于无效合同。依合同法第48条款定,D属效力未定合同,若经被代理人追认,则有效。

7.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
  A.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B.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C.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D.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答案及解析:D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故选D。

8.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两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
答案及解析:A 地役权是一种约定性权利。甲、乙之间的约定并不当然适用于丙。

9.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答案及解析:B 死亡宣告撤销的效力是有溯及力的,但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方面,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法律对溯及力作了限制。配偶尚未再婚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配偶已再婚的,再婚效力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即使再婚后离婚的,或再婚后出现本题情形,婚姻关系也不当然恢复。故选B。

10.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
  A.红旗中学   B.工艺美术院
  C.李某   D.三方共有
答案及解析:C 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但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本题中工艺美术院与李某之间是委托关系,故选C。

11.周某以公司债券出质,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周某按约定将债券交付给质权人。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质押合同不成立
  C.质押合同生效,但不具有对抗效力
  D.质押合同生效且具有对抗效力
答案及解析:C 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质押”字样,这种债券的质权不可以对抗第三人。

12.甲于1999年3月1日开始使用“建华”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00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建华”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乙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A.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B.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C.公告甲的申请,虽然甲、乙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D.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答案及解析:B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日期一般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故选B。

13.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及解析:C 法人分支机构是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选C。

14.公民甲通过保险代理人乙为其5岁的儿子丙投保一份幼儿平安成长险,保险公司为丁。下列有关本事例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该份保险合同中不得含有以丙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条款
  B.受益人请求丁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C.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乙与丁对给付保险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保险代理人乙只能是依法成立的公司,不能是个人
答案及解析:B A错误。依保险法第55条规定,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述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B正确,依保险法第27条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C、D项错误。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保险代理的性质来看,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个人是可以成为保险代理人的,但不能成为保险经纪人。

15.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A.请求李某返还汇票
  B.请求李某返还10万元现金
  C.请求从李某处受让汇票的第三人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答案及解析:B 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故A、C、D项是不正确的。

16.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兴达商行”,其中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在与兴达商行的债务人丁的一场诉讼中,甲未与乙、丙商量而放弃兴达商行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有效行为
  B.是无效行为
  C.是可撤销行为
  D.是效力未定行为
答案及解析:A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故选A。

17.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
  B.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C.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D.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付款责任
答案及解析:B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汇票上的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必须承担无条件的绝对的付款责任。依票据法第43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条件,如果承兑附条件,视为拒绝承兑。故选B。

18.陈某将自己的轿车投保于保险公司。一日,其车被房东之子(未成年)损坏,花去修理费1500元。陈遂与房东达成协议:房东免收陈某2个月房租1300元,陈不再要求房东赔偿修车费。后陈某将该次事故报保险公司要求索赔。在此情形下,以下哪一个判断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赔偿1500元
  B.保险公司应赔偿200元
  C.保险公司应赔偿1300元
  D.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D 依保险法第46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赔偿请求权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故选D。

19.下列所作的各种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A.总公司与分公司
  B.母公司与子公司
  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答案及解析:C A、B项是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分类。D项是以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分类。C项符合题意。

20.某外国公司在向我国政府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存在以下情况,请问其中哪一项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
  A.该外资企业由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
  B.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但其产品仅有40%出口
  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答案及解析:D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故A、B项正确。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外资企业。但没有具体的比例要求,故C正确。D依外资企业法第16条规定, 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故D错误,选D。

21.甲与同事丙路过一居民楼时,三楼乙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在甲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花费医疗费1万元。甲以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而乙否认甲受伤系自家花盆坠落所致。对这一争议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A.甲承担举证责任
  B.甲、乙均应承担举证责任
  C.乙承担举证责任
  D.丙作为证人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及解析:A 证明责任,又称举证责任,是指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后果。证明责任倒置必须有法律的规定,法官不可以在诉讼中任意将证明责任分配加以倒置。《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中规定了证明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形,本题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故选A。本题易被误认为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之一是不能确定谁是加害人。

22.甲婚后经常被其丈夫乙打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甲认为区人民法院对财产的处理不公平,于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乙因意外事故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结诉讼。关于本案,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B.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C.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上诉期间届满,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D.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而财产分割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及解析:B 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的诉讼终结的原因,使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已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程序的制度。依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适用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此时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已无意义。故选B。

23.拓海公司系私营独资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拓海公司仍未还债。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公司无偿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
  A.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B.裁定终结执行
  C.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
  D.裁定执行该公司投资人的其他财产
答案及解析:D 本题中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三层意思:一是企业的债务全部由投资人承担;二是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责任范围不限于出资,其责任财产包括独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和其他个人财产;三是投资人对企业的债权人直接负责。换言之,无论是企业经营期间还是企业因各种原因而解散时,对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如不能以企业财产清偿,则投资人须以其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清偿。故选D。

24.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
  B.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C.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只对离婚事项作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回重审
答案及解析:C 依《民诉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故选C。

25.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若想追究吴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及解析:A 依民诉法第24条、《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选A。

26.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及解析:C 依《民诉意见》第46条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故选C。

27.甲乙发生口角,乙将甲房屋的门窗砸坏。甲起诉要求乙赔偿财产损失,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甲的诉讼请求成立。判决生效后,甲认为自己不仅财产上受到损失,精神上也受到损害,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赔偿因该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关于本案,以下何种观点是正确的?
  A.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对甲的起诉应当受理
  B.甲未在前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起诉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C.对于该起诉是否受理,要区分受害人甲是否在诉前意识到精神损害的存在。如果没有意识到,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意识到,但当时没有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D.在前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声明保留的,人民法院对关于精神损害的起诉应予受理
答案及解析:B 当事人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对同一对方当事人以同一诉讼理由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故选B。

28.甲乙两公司因贸易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裁决后甲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乙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此时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裁决
  B.裁定终结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
  D.将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答案及解析:C 根据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故选C。

29.人民法院在审查民事起诉时,发现当事人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通知当事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予受理
  B.裁定不予受理
  C.应予受理,审理后确认超过诉讼时效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应予受理,审理后确认超过诉讼时效的,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及解析:C 依《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故选C。

30.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0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A.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B.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D.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答案及解析:D A错误,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B错误,依民诉法第136条规定,B不属于中止诉讼情形。C错误,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刘某妻不是本案第三人。故只能选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31—80题,每题1分,共50分。
31.甲乙签订一份试用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试用期。之后,双方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没有达成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应适用法律规定的6个月试用期
  B.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如果不能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应由出卖人确定
  C.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D.试用期间,买受人没有对质量提出异议的,则应当购买标的物
答案及解析:BC 依合同法第170条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故A错误,B正确。依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故C正确,D错误。

32.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A.二儿子和女儿   B.小儿子
  C.小儿子之女   D.大儿子之子女
答案及解析:ABD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选A、B项。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故选D。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则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此时小儿子之女是小儿子的继承人,而不是田某的继承人。故不选C。

33.王某买票乘坐某运输公司的长途车,开车司机为钱某。长途车行驶中与朱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王某受伤。经认定,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B.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违约损害赔偿
  C.王某可以向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D.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答案及解析:ABD 本题中车辆相撞致王某受伤,是共同侵权行为,运输公司和朱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A、D项正确。王某与运输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依合同法第121条、第12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故B、D项正确。钱某属职务行为,故C错误。

34.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
  B.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表示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答案及解析:ACD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故选A、C、D项。B错误,依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是无需监护人追认的。

35.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
  D.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答案及解析:ACD 抛弃是以消灭物权为目的的单方法律行为。原则上物权一经权利人抛弃即归消灭。先占是指最先占有无主财产。对于抛弃的废旧物,先占者可以取得其所有权。故选A、C、D项。

36.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D.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答案及解析:AC 先诉抗辩权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行使:①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担保法解释》第25条,此处所谓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故选A不选B。②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债权人于此期间不能从主债务人处获得满足,甚至将来也是如此,只有保证人实际承担保证责任才会实现债权,于是法律不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故选C。③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故不选D。

37.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的朋友丙、丁二人先后以自己的轿车为乙的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都未与乙约定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及顺序,两辆轿车价值均为15万元。若甲到期未履行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应先就丙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B.乙应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50%债权
  C.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D.乙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
答案及解析:CD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以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故C、D项正确。

38.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优先于丙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受偿   D.丙优先于乙受偿
答案及解析:AC ①抵押权与质权竞合,若先押后质,抵押权的效力应优先于质权,因为抵押权成立在前。(但是若抵押权属于可不予登记即成立而当事人又未为抵押权登记的,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②留置权与质权竞合,若先成立质权后成立留置权。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质权。③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若先设定抵押权而后成立留置权。通说认为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因为留置权人占有标的物。

39.1992年2月19日,甲企业就其生产的家用电器注册了“康威”商标。后来乙企业使用该商标生产冰箱,并在2002年4月开始销售“康威”牌冰箱。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对其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当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提出
  B.乙企业对“康威”的使用为非法使用
  C.乙企业可以在2002年8月19日后在家用电器上申请获得注册“康威”商标
  D.甲企业在商标续展期内仍享有商标专用权
答案及解析:BD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另依商标法第46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故B、D项正确。

40.甲拥有一节能热水器的发明专利权,乙对此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但是专利之实施有赖于甲的专利之实施,双方又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在此情形下,下述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申请实施乙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B.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给付甲使用费
  D.任何一方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即享有独占的实施权
答案及解析:AB 依专利法第50条规定了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故A、B项正确。另依专利法第53条、第54条规定,C、D项错误。

41.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0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答案及解析:ABC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故A正确。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故B正确,D错误。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则明确了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故C正确。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2.下列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的表述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答案及解析:AD 依《担保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故选A、D项。

43.甲曾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交付乙2000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殴成重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丙应在被殴伤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答案及解析:AD 赠与合同成立后,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物交付前得任意撤销合同。故A正确。对于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受赠人有如下情形的,赠与人也得撤销合同:①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故意侵害行为。故D正确。②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以上三项撤销权自赠与人知道有撤销原因时起1年内有效。故B、C项错误。④对于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6个月。

44.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
  B.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
  C.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
  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
答案及解析:AC 合同法第101条第1款第1项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提存。故A正确。依合同法第103条、第104条规定,标的物提存使债权得到清偿,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归于债权人,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转移归于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故B错误,C正确。但因提存部门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提存部门负有赔偿责任。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故D错误。

45.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答案及解析:ABD A正确,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性合同,B正确,依合同法第62条规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C错误,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D正确,依合同法第207条规定,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46.某刊物不愿让别的刊物随意转载其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下列做法哪些是可行的?
  A.在刊物上发表不得转载的声明
  B.在每一篇文章都刊载作者不许转载的声明
  C.在刊物的声明中载明所有作者均已授予本刊专有使用权
  D.不须作任何声明
答案及解析:BC 许可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但属于法定使用许可情形的除外)。若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则别的刊物就不能随意转载。故选C。作品被报社、期刊社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此为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之一,但可以通过著作权人的声明排除之。故选B。

47.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屋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妇女卫生巾广告。金某1个月后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向广告公司交涉。该案应如何处理?
  A.广告公司应恢复原状
  B.广告公司应赔偿其精神损害
  C.广告公司应向金某支付使用院墙1个月的费用
  D.广告公司应为金某恢复名誉
答案及解析:AC 侵权责任形式包括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赔偿损失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⑧赔礼道歉八种。本题情形适用于第⑤⑥种,本题情形并未使金某的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因此不适用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恢复名誉。故选A、C项。

48.李某患有癫痫病。一日李某骑车行走时突然犯病,将一在路边玩耍的6岁儿童撞伤,用去医疗费200元。该案责任应如何承担?
  A.李某致害,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B.双方都无过错,应分担责任
  C.儿童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应由其承担损失
  D.应根据双方经济情况分担损失
答案及解析:BD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当事人如何分担责任,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包括损害事实与各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进行综合衡量,力求公平。故选B、D项。

49.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有权应当如何处理?
  A.拒绝接收货物
  B.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C.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D.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答案及解析:AD 依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故选A、D项。

50.甲将自己的一块手表委托乙寄卖行以200元价格出卖。乙经与丙协商,最后以250元成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只能取得200元的利益
  B.甲可以取得250元的利益
  C.乙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D.乙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答案及解析:BD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依合同法第418条规定,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故选B、D项。

特别说明:本文由“中国律师杂志社司法考试培训班”提供


相关文章


学习方法谈04:司法考试各科目之学习方法(二)
学习方法谈05:司法考试各科目之学习方法(三)
2003年司考试题及解析(试卷三)A
学习方法谈02:迎接司法考试的心理定位
2003年司考试题及解析(试卷二)B
2003年司考试题及解析(试卷三)B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