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从大律师做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09:58: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最近,有关律师法修改的新闻及相关论文不断见诸报端。据权威人士称,此次修改律师法主要是因为该法某些规定已远远不能适应律师业的发展需要。但似乎还有一个不太愿被律师界提及的原因便是:一些人大代表已向人大提出相关议案,指称目前律师业发展不规范,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违法办案、违背诚信原则的现象比较严重,已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对于人大代表的建议,笔者认为虽然批评的力度大了点,但总的来说还是有一定合理性和现实意义的。关于加强律师业行风建设的问题,笔者认为,一方面需要完善法律规定本身,另一方面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实践,或者说,应当更加关注人本身的问题。

  律师业的行风建设活动目前已开展得如火如荼。诸如加强诚信执业教育、建立律师信息档案、完善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等。但笔者总觉得有一个问题也应当引起重视,那就是律师界的前辈们,或者说那些已经功成名就的大律师、名律师们如何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任何一个行业和制度都有它自身理念和文化的传承性和递延性,在火炬的传递过程中,前手的作用是巨大的,律师前辈们将为后辈树立一个怎样的模范,起到怎样的引导作用,对于这把火炬的传递和继续燃烧是至关重要的。社会主义中国在发展历程中始终是重视发挥模范和典型的教育鼓舞作用的,每一个行业都在不断树立自己的楷模和标兵。但对于律师这样一个相对新兴的行业,并结合律师职业特点及执业现状来看,这一问题尤显重要。

  大凡年轻律师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对于某一起案件,自己准备得很充分,在庭上发挥得也很出色,连对面的某位老律师或名律师都辩不过你,你还为此沾沾自喜,但未料到最终判决结果下来,你照样是败诉,明摆着会赢的案子却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你不得不慨叹:姜还是老的辣!但这老姜到底辣在何处?正面的法律交锋你可是占上风的,所以也就由不得你不猜想:是否是败在背后的“工作”没做好?或者说再做也枉然,你怎能比得上人家多年的老战友、老交情、老同事的威力大!也许这种推理有主观臆测之嫌,但回到自己的圈子里来,又有几个年轻律师没接受过老律师在这方面“言传身教”的熏陶呢?当年轻律师锻炼成为成熟律师时,他又开始用同样一套思路和技巧带他的徒弟了,这种作派便也得以绵延不绝下去。这种并不值得炫耀的延续性,将导致中国律师的素质与形象在短时期内恐怕不会得到质的飞跃和提升。

  当然,笔者在这里决无贬损老律师和大律师之意。应当说,自新中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律师业能在不长的时间内出现如此蓬勃发展的局面,相当程度上应当归功于老律师们可贵的奉献和敬业精神。但笔者之所以呼吁老律师和大律师们再塑“金身”,发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中国律师业今后的良性发展,为了中国律师及律师制度不被时代和人民所淘汰的命运!如果说,年轻一代的律师是今后中国律师业腾飞的羽翼,那么老律师和大律师们就堪称支持中国律师业发展的脊梁!

  不可否认,律师业目前存在的某些弊端已经不是需不需要揭开,而是应当怎样直面和解决的问题了。律师违法办案、违背诚信甚至充当“腐败掮客”的现象已经很难再慷慨地冠以“个别”的修饰语了。律师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似乎也沾满了“市侩”的气息。看到这些无可辩白的事实,难道每一个有良心的中国律师不感到痛心和警醒吗?难道这就是中国律师的天性和作派吗?当然,律师业出现目前的一些不正常现象,既有先天不足的原因,也有后天执业环境的影响。但我们想说的是,律师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一切都需要切切实实地从自身做起。而中国的大律师和名律师啊,现在是最需要你们站出来直击律师业弊病,并且以身作则,引领广大律师摘取“荆棘王冠”的时候了。多一分捍卫法律和人权的正义感,少一些追名逐利的商业习气,多一根不畏权贵奸邪的铮铮铁骨,少一点曲意逢迎的媚态,这是人民和时代对律师提出的真切要求。

  国外律师业的发展也经历过同样的阵痛和迷茫时期。如美国著名律师路易斯.布兰代斯曾在演讲中尖锐地指出美国律师业存在的一些弊端:“美国的一流律师主要从事支持公司的诉讼;他们常常尽力规避那些立法者用以控制公司权力或者约束公司放任行为的极为严厉的法律。”、“大约整整一代的律师协会的领导人不仅不参与那些解决社会公益、经济和工业问题的建设性的立法,而且他们同样不去反对那些由于私利而提出的立法案。”、“律师没有在富人和大众之间恪守独立,抑制两者中任何一方的放任行为。他们最大限度地放纵自己成为大公司的附庸,而忽略了利用自己的权力保护大众的义务。”这种“卷入商业漩涡中”的行为导致的结果便是美国律师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比以前大大降低,甚至屡遭人们的抨击和嘲讽。目前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同样面临这样的困境和考验。这种考验不仅是要正确迎对商品经济大潮带来的冲击,还有如何在推动司法公正方面对得起律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

  加强律师业行风建设,是每一个中国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而要真正取得战略性的胜利,更需要大律师和名律师们以身作则,发挥典范的作用和榜样的力量!这种模范作用的特点在于,它并不只是需要在各种媒体报道或评优活动中大张旗鼓地宣传优秀律师的事迹,它更需要每一名大律师和名律师能够在日常办案和团队交流活动中以身作则,潜移默化地将公平正义的理念灌输到律师新手们的思维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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