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角度看法院的经济指标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09:57: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对于原创者来说,向法院下达经济指标一定认为是改革、创新的举措,这就是最近《法制日报》的冷门新闻:徐州市下属11个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向法院下达经济指标的做法。

  问题是法院为什么要接受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任务,难道这些法院的院长们都不知道政府与法院的关系?非也。院长的权力是人家给的,法院的运转还需要政府高抬贵手,即受制于人,又能够不屈就于人吗?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院长们还是挺聪明的,在权力与法律的周旋之中,能够现买现卖,这不,如果法律也会站出来说话,我谅他们也不敢如此一昧也迁就政府的违法行为。

  纵所周知,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根本的目的是运用国家的法律,明辩曲直是非,还社会以公平,还群众以公道,还当事人以道理,以此推之,人民法院的追求的应当是社会效益,如此经济指标一下,法院当成了企业,追求的是经济效益,不管有理无理,也不管有冤无冤,认准的只是钱,那与封建社会的“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纵然政府没有下达经济指标,但是这几年我们不少法院自己内部下达经济指标的做法也是屡见不鲜,于是乎,我们一些审判人员为了完成任务,“不告不理”已经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到处抓案源,到处拢案件,到处开海口,特别是办案与自己的经济利益挂钩,审判人员何乐而不为。案件总量是上去了,但是质量是否也去呢,公正有否受到冲击,只有审判人员自己心中才有数。

  相比之下,政府给法院下达经济指标总还比法院自己内部下指标合理些,因为政府“取之有道”总还有部份用之于社会,投之于民众,而法院内部的经济指标,则多数成了“小金库”,用于领导挥霍,用于与改善内部福利,用于所谓的高楼大厦等基础设施。于内部有益,于社会却未必有益。

  当然,不管怎么着,这法院经济指标一盛行,那社会当你行我效,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企业也然,不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行政单位也然,社会导演的将是权力经济,部门经济,殃及不仅仅是群众,社会也将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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