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多余的吗?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09: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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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这个问题,似乎就显得有点多余。然而,在冯象先生为《律师文摘》2003年第二辑所撰写的卷首语《中国要律师干嘛》一文中,这一思想却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演绎。冯象先生在“一些统计数字”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惊世之论,诸如“刑事案件是否可取消律师?”、“中国律师太多”、“鼠牙雀角,动成讼端”等等,最后得出“中国要律师干嘛”的结论。作为任何一种堂而皇之存在近百年的职业,即便被人尖锐地指出各种弊端甚至劣迹似乎也不为过,但若是被人怀疑到还有无存在的必要和价值的份儿上,那可真称得上是“奇耻大辱”了。当然,细细思量,笔者宁可相信,冯象先生本是一片良苦用心,是借反讽的手法来反映中国律师目前所处的尴尬地位以及亟须改善的执业环境。该文观点也不能说毫无道理。比如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大至国家、政党,小至芸芸众生均如此,又何况一个普普通通的律师职业呢?但从当前社会现状乃至今后发展前景来看,中国若要真正“取消律师”,恐怕得先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全民普法教育工作赢得全局性的胜利。众所周知,法律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司法程序也日渐繁琐和复杂,倘若完全抛开律师的话,那么老百姓先得个个成为法律行家才行,不仅精通实体法律,也深谙程序之道,这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要求。但对于我国现阶段整体文化水平较低、权利观念不强的广大老百姓来说,能否真正全面地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并在涉讼时对相关司法程序了解和运用自如,这恐怕是个问题。不然司法实践中也不会闹出当事人把“我要上诉”说成“我要上树”,把“有无异议”听成“有没有意义”之类的黑色幽默了。

  其次,当事人有足够的能力承受诉讼之“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中国打官司还决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律师每办理一起案件,往往都要承受相当的奔波劳顿和风险压力。所谓代理人在智力、体力等方面的付出并不亚于委托人本人。如果人们凡遇到法律方面的纠纷,都能事必躬亲,任劳任怨,那么不要律师的法律服务未尝不可。但现代社会人们生活节奏加快,需要去做的有价值的事太多,若将精力都投入诉讼当中恐怕得不偿失。而对于司法者来说,如果没有了律师这样一个联结的纽带,全靠法官一张嘴给当事人现讲法律,恐怕司法效率会大大降低,裁判结果要想得到当事人的认同也会颇费周折。

  再次,司法公正全面实现,当事人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虽然人民法院已将“公正与效率”定为司法工作的主题,但目前实际状况与这一目标尚有很大差距。每年发生的冤假错案还是不少。而律师的显著作用就在于既能协助当事人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权益,又能对司法活动进行一定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的拥有者滥用职权,欺瞒民众。正如贺卫方教授所言,律师“运用法律并做法律容许的事情,纵然是为个别的利益,但实际上受益者却并不限于当事人。”“从总体来说,律师与其说是私人利益的代言人,不如说是公共利益的维系者。”相反,如果认为取消律师则天下太平,实为欺人之道。尽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自身也常遭受不公正待遇甚至人权的践踏,但中国律师有他自己的秉性,那就是不屈不挠,誓为人权和正义的实现而奔走呼号,并甘做民主法治进程的铺路石。

  更进一步讲,若要律师从社会和政治舞台上消失,则需要国家政治生活完全走向民主法治化的轨道。从世界范围以及历史沿革来看,律师无疑是推动一国民主法治进程的生力军。律师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程度乃是一国法治实现程度的标尺。正如江平先生所发出的疾呼:律师要“走向政治”,“律师兴,则国家兴。”参与政治生活、谋求政治品质的改善是新世纪赋予中国律师的历史使命。尽管律师目前政治地位尚待提高,但实践中律师参政议政的力度不断加大,伴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中国律师必将迎来一个充分燃烧政治激情的时代。

  还有一个问题是,中国取消律师制度后如何与国际社会接轨。冯象先生对此提出的高招是:某些涉外或重大的项目,可以考虑全部交由香港律师行代理,虽然收费贵些,但他们信誉好、自律严。看来那里的月亮是比这里圆了。但我们还清晰地记得,作为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美国安达信公司妨碍司法案件给世界带来的震荡,这给很多迷恋“洋诚信”的人士开了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国际玩笑。而中国律师业真的是一塌糊涂了吗?尽管目前律师业确实存在某些不规范甚至个别律师违法办案的现象,但试图以此否定整个律师制度的存在价值,恐怕不是思维简单,就是别有用心。对于在缺乏民主法制传统基础上建立起来并蓬勃发展的中国律师业,我们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因噎废食,既要看到一国经济政治发展水平的制约,也要看到制度本身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这才是真正理性和辨证的态度。

  中国要律师干嘛?这种观念实质上是一种倒退和妥协。它不仅不敢直面新事物在成长发展历程中必然会遇到的各种风险和历练,而且它还把人能不能活下去和人应该拥有怎样的活法这样两个最基本的问题混淆起来了。现代文明社会的很多产物,如旅游、娱乐等,没有这些东西,人也能活下去,但那是怎样的日子?又有谁真正愿意退回到那种枯燥乏味和落后闭塞的年代呢?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人也是不断追求更高生活质量和层次的。人们寻求律师的帮助,就是为了多一分维权的保障,添一分正义的力量,拥有一份堂堂正正做人的权利和活法!反过来再想想,中国没有律师会怎样?难道中国老百姓永远只能将正义的愿望寄托于衙门里高高在上的那位包青天吗?难道律师这样一支反映百姓呼声的民间力量就没有资格成为正义的代言人和司法公正的监督者和推动者吗?多去深入实践,听听百姓的声音吧,他们会告诉你中国律师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那么,到底谁需要律师呢?我想起了一则寓言:许多被潮水卷上岸的小鱼困在沙滩的浅水洼里,无法回到大海。一个小男孩不停地将小鱼捞起,并使劲扔回大海。有人忍不住说:“孩子,这里有几百几千条小鱼,你救不过来的。”“我知道。”男孩回答。“那你为什么还要扔?谁在乎呢?”“这条鱼在乎!”男孩一面回答,一面捞起一条小鱼扔进大海。“这条在乎,这条也在乎!还有这一条、这一条……”这是多么可贵的爱心和韧性啊。而我们往往因为自以为睿智的思维而忽略了使自己生命发光,使他人获得救助的机会。正如律师辩护,尽管目前中国“70%以上”事关被告人生死攸关的刑事案件无律师介入,但我们完全可以说,至少那不到30%的被告人获得了律师的帮助,他们需要律师,他们在乎律师!面对他们求助的眼神以及法治的要求,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我们也相信会有更多的人接纳律师,认同律师!虽然中国律师注定要承担更多的磨砺,但社会的需要和律师的品质决定了他们执著不悔的追求。曾有网友针对律师所遭遇的不公正待遇而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中国律师,你不能倒下!”我们坚信,中国律师这一光辉的群体,决不会辱没人民和时代所赋予他们的荆棘的王冠与正义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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