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几个资料:
A 1996年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一个案件中,律师为酒后驾车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收取了5万美元,而其他律师的收费可能是3千到1万美元。律师是按照他的律师事务所的通常小时收费标准收取该费用的。最后被告人被无罪释放,但拒绝支付该巨额费用。法院认为律师花在案件中的时间和该案件的困难程度不成比例,最后对该律师进行了惩戒。
B 日前公布的加拿大律师联合会撰写的一份报告指出,现行的律师钟收费率太过高昂,使大多数中低收入的客户不敢问津,不得不自行出庭应讯。 根据加拿大律师杂志最近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在大城市中心,律师钟点费率一般在二百元左右,资深大律师的最高费率为每小时收费一千元。按小时收费的方法引发了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某些律师产生不良动机,花费无效时间进行不必要工作,以此向客户索取额外费用。虽然根据调查,加拿大百分之九十七的律师并不是这样,他们行事高效率,但同时也是现行律师收费体制下,收入最少的律师。
C 上海天一律师事务所的张善美律师与一位当事人达成了按照每小时1000元收费,计50个工作小时,总共5万元的收费协议。之后,当事人很快预付了2.5万元。不料3个月后,当全部工作完成时,这位当事人拒绝支付另外2.5万元,并且一纸诉状把张律师告到法院,要求退还已支付的2.5万元。张律师在惊讶之余,也毫不犹豫地提起反诉,要求当事入按约支付另外2.5万元。去除该案的其他细节,案件的一大焦点就是,每小时1000元的律师费究竟合不合理?案件披露后,社会各方意见不一,众说纷纭。最后法院判决“各打五十大板”,对双方的诉讼请求都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