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山东省潍坊市公开选拔30名年轻正科级干部工作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7 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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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30名年轻正科级干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要求,拓宽选人视野,充分走群众路线,努力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出来,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市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招考范围、数量和安排去向
1、招考范围:潍坊市市县乡三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2、招考数量:30名。
3、安排去向:一般交流安排。属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的,原则上在各自范围内交流安排;属市直部门、单位的,原则上在系统内或跨部门(单位)交流安排。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2、思想解放,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3、现任副科级职务,或科员满3年(不含试用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受任职和工作年限的限制。
4、年龄在27周岁以下( 1980年1月1日 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3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8、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