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 |
海关处理方式 |
记分原因、条件 |
记1分 |
1、海关退回责令改正 |
电子数据报关单有关项目填写不规范 |
2、经海关同意修改 |
1、由于报关员原因造成申报差错,报关单位要求修改
2、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 |
3、(直接记分) |
未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加盖报关单位专用章及其他印章或使用印章不规范 |
4、(直接记分) |
未在纸质报关单极随附单证上签名盖章或有其他人代签名盖章 |
记2分 |
1、经海关同意撤销 |
1、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位申请撤销
2、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 |
2、海关退回报关单 |
报关员不顾海关要求,拒不解释、说明、补充材料或者拒不提供货物样品等有关内容 |
记5分 |
1、海关撤销报关单 |
报关员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没有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向货物所在地海关递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并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 |
2、海关放行后同意修改或撤销报关单 |
1、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位申请修改或撤销报关单(因出口更换舱单除外)
2、不属于走私、偷逃税等违法违规性质 |
3、(直接记分) |
1、海关签印放行后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
2、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者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4位数以下差值
3、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但影响海关统计的 |
记10分 |
(直接记分) |
出借本人报关员证件、借用他人报关员证件或涂改报关员证件内容的 |
(直接记分) |
1、海关在签印放行后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
2、报关单币值或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或数量与实际不符,且差额在4位数以上的
3、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 |
记20分 |
(直接记分) |
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
记30分 |
(直接记分) |
因走私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海关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