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制度》的基本结构
总体结构上,按生产部类、自然属性和不同功能用途等分为21类、97章。
由三部分组成:
(1)归类总规则:它是商品分类的总原则
(2)类注释、章注释和子目注释:设在类、章之首,是对构成商品编码的税目和子目所作的补充文字说明
A.子目注释:优先 类注、章注下的条文说明
B.章注: 其次 章标题下的条文说明
C.类注: 最后 大类标题下的条文说明
(3)商品名称及编码表:各类之下各章中所包含的具体的各种商品编码和名称排列表
类 按社会生产分工来分类
章 按商品自然属性或用途(用途)来分
每章前后顺序是以动物、植物、矿物质和先天然后人造的顺序排列;先原材料后成品;先加工程序低后加工程序高;先列名具体后列名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