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答题须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3:29 14:08: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特整理以下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前答题须知,请考生阅读:
一、考试时间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
综合法律知识 |
下午2:00— 4:30 |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10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企业管理知识 |
下午2:00— 4:30 |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二、成绩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时,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用后收回。
三、答题工具 参考时应携带黑色和蓝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严禁将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其它料资料带入考场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四、参考证件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临时旧版身份证等)到指定考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