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武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3:13 13:07:3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切实做好2008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范围与对象
全市所有参加2008年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统一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08年4月7日至18日。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
体育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的要求,采取平时体育成绩和体育测试两部分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45分。
(一)平时体育成绩
1.2008年初中毕业生以本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计取平时体育成绩(2008年3月14日以前完成测试工作),满分为10分。其换算办法为:90分以上为10分,80—89分为9分,70—79分为8分,60—69分为7分,60分以下为6分。
2.因我市体育考试改革试点工作从2008年启动,故平时体育成绩的计取尚需过渡,其办法为:2009年初中毕业生以初二和初三上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计取平时体育成绩;从2010年初中毕业生起,以初一和初二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计取平时体育成绩。每学年满分为5分,其换算办法为:90分以上为5分,75—89分为4分,60—74分为3分,59分以下为2分。两学年共计10分为满分。
(二)体育测试
1.体育测试项目及分值设定为:
第一类:身高标准体重(2分)
第二类:肺活量体重指数(3分)
第三类: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10分)
第四类:2008年的选项为握力体重指数(10分)
第五类:2008年的选项为立定跳远(10分)
2.体育测试的评分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第一类和第二类测试项目的评分,按照我市制定的评分标准执行,第三、四、五类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进行评分。
四.报名工作
1.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填报体育考试报名表,考生报名和体育测试准考证统一使用初中学段学号。由各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站)会同基教科审验学号,经审验合格后,到区体卫艺科(站)集体报名,发放体育考试准考证,于4月3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2.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考试。
3.各区在完成报名工作后,应按规定将所有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平时体育成绩录入微机。
五.考试办法
1.平时体育成绩的测试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对测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
2.体育测试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在外地就读,符合报考条件,需回汉参加中考的考生,应参加统一体育考试,其平时体育成绩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成绩证明,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没有成绩证明的考生,平时体育成绩计为零分。
六.计分办法
1.根据各项目评分标准,以平时体育成绩与体育测试成绩之和为考生体育考试总分。
2.按照考试分数换算成相应等级。换算办法为:31分以上为A等,19—30分为B等,18分以下分为C等。
3.根据考生体育考试等级,按体育学科在中考中所占权重,确定各等级的位置值,并计入升学考试总位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