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考研政策调整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16 16:20:1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近日,教育部下发做好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明年全国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
1、考试限定交卷时间延后
从2008年起,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农学门类两门业务课为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教育学(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3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考试科目为两门,即综合能力和外国语。
2、初试分数线分区进行调整
从2008年起,教育部将对初试分数线分区适当调整。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其中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目前在三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如报考地处一、二区的招生单位,按三区分数线予以照顾;目前在二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不享受二区分数线的照顾政策。
3、高校研究生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
4、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不作硬性规定,由学校根据专业和质量要求来决定弹性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