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曝光自考作弊学生上海市尚无定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10 14:32:0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份“听证告知书”出现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了17名在今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据悉,这是北京教育考试院高自考作弊实行听证制度以来,首次对作弊考生公开曝光。从上海市自考办获悉,对于是否要将作弊考生向社会曝光,他们正在斟酌中。
在今年10月举行的高自考中,北京市共有162名学生作弊,在“听证告知书”中被公开曝光的17名考生,全部属于替考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违规考生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为到目前为止北京教育考试院无法跟作弊考生本人联系上,于是采取公开告知的方式,这些考生如果没有在规定日期内提出听证申请,则被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受到停考3年的严厉处罚。
从市自考办获悉,本市尚未出现过听证的案例。不过,在近几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违纪人数略增几十人,虽然这在约10万人次的考生中比例不算高。为了遏制作弊,上海目前采取了将自考作弊考生信息在考场中公示的做法。至于是否向社会公布作弊考生信息,市自考办仍在考虑中。不过,有关人士透露,出于保护考生的立场,即便是将作弊考生向社会曝光,只会公布其准考证号码,不会透露具体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