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版刑法考点难点逐个解析(一)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10 12:07: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了解是一般复习中浏览即可,重点记忆时候可以不看;一般掌握需要细看,但不需要背;提示重点和考点的需要背下来,并且每个细小点都需要精确记忆。即重要程度如下:了解<一般掌握<重点<非常重点
(一)刑法学
刑法今年大纲变化中比较重要的是:
(1) 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2) 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3) 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4) 法条竞合关系与法条竞合犯的联系和区别;
(5) 继续犯的处断原则;
(6)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执行;
(7) 战时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及其后果。
刑法出题的特点在于,总则和分则各占50%,而且重点恒重。近年来刑法主观题综合考察总则和分则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总则起着总纲的作用,所以建议除了看参考联考指南上重要知识点外,最好看一下《刑法》总则中重要法条,分则法条不用多看。另外还要看三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①刑法的概念(定义要注意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形式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2001年曾考过选择题,需判断《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属于什么刑法(单行刑法,广义刑法的一种);特征了解)
②刑法的任务和刑法的解释(了解,刑法的解释要注意立法解释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司法解释的权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③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06年新增内容,了解即可)
2.我国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三个原则的含义中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重点,该知识点不太可能出现主观题考察刑法的基本原则各是什么含义,一般出选择题)
3.①刑法的效力范围(重点,一般出选择题,强调一点要看相应的法条,相应的法条是《刑法》6.7.8.9)
②刑法的溯及力(记住我国刑法采取的原则,即从旧兼从轻原则,注意审判时刑法发生变化的,只要生效判决仍未作出的,应按此原则适用)
4.犯罪的定义(注意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其它内容了解即可)
5.犯罪的基本特征(重点,易于出选择题和简答题,三个基本特征中要注意理解第一个特征中:什么是严重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还要理解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的,这三个特征任何犯罪都应同时具备)
6.犯罪构成的概念(我国反对客观归罪,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此项原则虽然不是基本原则,但常常作为作题时候判断具体罪名的依据,参考2005年单选题9复习该知识点)
7.犯罪的共同要件(重点,一般出选择题,指南采取“四要件”说,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参考2006年单选题4复习该知识点)
8.犯罪构成的分类(指南中分类方法要背,并且知道例子,如注意修正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的例子,一般出选择题考察该知识点,请参考2006年单选题3)
9.犯罪客体的概念(考查方式是结合分则具体罪名出选择题,区别于他社会关系,为法特有的,记住只有当这种社会利益既被刑法所保护又被犯罪所侵害才是犯罪客体)
10.罪客体的种类(分类特点是一个比一个细,需要知道每种分类的作用)
11.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重点,注意二者区分,历年真题中对犯罪对象的考查,常常结合分则中具体罪名)
12.犯罪客观方面(重点,注意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必要要素,其他是选择要素,历年来很少有题目单独考核该知识点;研究犯罪客观方面的重要意义,了解即可)
13.①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作为很重要,必考,记住3点条件,第1点条件3个方面:法律规定的.职务上要求的.先前行为引起的,要学会判断哪些情形是这些方面)
②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重点,一般出选择题)
③注意凡是刑法条文中明确规定行为对象的,就是犯罪构成的必要因素。
14.危害社会的结果(知道有物质性和非物质性两种,所有的过失犯罪都要求发生法定的物质性危害结果;有些故意犯罪也把法定结果规定为构成要素)
15.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了解即可)
16.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如禁猎区和禁猎期是非法狩猎罪的必要因素)
17.单位主体犯罪(重点,法条分析题可能涉及,需要看相应的法条30.31条,注意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3个条件和法条分析题中涉及到具体罪名的时候,如果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一定要写正确)
18.刑事责任年龄(必考,历年考查方式以选择题直接考查17条,或是在案例分析题中间接考查,请参考2005年的案例分析题30,因此刑法第17条是必考法条,8种情形都要记住)
19.刑事责任能力(注意精神病人犯罪的3种情况和相应的处罚原则,刑法第18条.19条是重点,一般出选择题考察该知识点)
20.单位主体犯罪(历年一般以选择题考查该知识点,请参考2006年多选题22)
21.犯罪主观方面(重点,看法条14.15,注意我国是主观罪过责任原则)
22.犯罪故意(概念和种类是重点,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非常重要,简单的判断标准是直接故意是希望,间接故意是放任,此外,还要注意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
23.犯罪过失(概念和种类是重点,注意疏忽大意的过失与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和意外事件的区别)
24.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注意分则中有些罪名需要特殊的犯罪目的,比如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以牟利为目的,犯罪动机不考)
25.刑法上的认识错误(重点,每年都有选择题涉及该知识点,注意每种认识错误中举的例子,要学会辨认什么样的情况属于什么样的认识错误)
26.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重点,一般出选择题,看相应的法条,注意注意犯罪的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只能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
27.犯罪既遂(概念.标准和构成要件是重点,注意结果犯.危险犯和行为犯中各自举的例子)
28.犯罪预备(重点,注意特征和处罚原则,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是06年指南种新增内容,注意二者区别,其区别要点在于是否实行分则各条规定的犯罪行为)
29.犯罪未遂(重点,特征重要,要注意意志以外的原因包含3种,还要注意预备与未遂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0.犯罪未遂的分类(了解,注意所举的例子,学会判断什么情形属于类型,另外要记住其处罚原则,历年考题未涉及过该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