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风情——瑶族风情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3 16:54: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瑶族是我国南方少数民族之一。目前,全国瑶族人口有213.7万人,其中广西有瑶族人口132万左右。在87个县市中,有69个县市都有瑶人居住。主要聚居在都安、巴马、金秀、富川、大化、恭城等六个瑶族自治县,其余分散在贺县、凌云、田林、南丹、全州、龙胜、融水等县。大分散、小集中是瑶族分布的特点。   瑶族自称有“优勉”、“金门”、“布努”、“拉珈”等。他称有“盘瑶”、“过山瑶”、“山子瑶”、“八排瑶”、“&.瑶”、“茶山瑶”、“白裤”等三十余种,解放后统称为瑶族。
  瑶族有本民族的语言,没有本民族的文字,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瑶族先民在秦汉时期称为长沙武陵蛮,魏晋南北朝时期称莫瑶,宋以后称瑶。   俗话说:“岭南无山不有瑶”,绝大多数瑶族居住山区,东部有大瑶山,西部有都阳山,南部有十万大山,平均海拔在500——1000米之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物产丰富,粮食作物以玉米、稻谷为主,森林以松杉为多,经济作物有桐油、松脂、茶叶、香草、八角、药材等,林副产品资源丰富,为开发山区,发展多种经营提供了良好条件。   
  解放前,瑶族社会发展不平衡,可分类三种类型:第一类以农业为主,兼营林副业,如都安、巴马、富川等地;第二类以林为主,兼营农副业,如金秀、龙胜、兴安等地瑶山;第三类地区采用“刀耕火种”的原始耕作方法,如广西西部部分石山区 、十万大山中心地区、大瑶山、广西北部的部分地区等。这些地区除耕作制度原始、生产工具非常落后外,人产大都狩猎和采集经济生活。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大力帮助下,瑶族地区刀耕火种的耕作方法基本改变,有的地区已使用机耕和化肥。   
  宋代以来,封建统治阶级在瑶族地区设置土司制度,在瑶山设立”化瑶局”和“高治局”,后来改设保甲制度。瑶山还保存着原始的瑶老制和石牌制,大瑶山的石牌制组织及其习惯法——石牌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生活财产安全起了一定作用。   
  瑶族风俗习惯很有民族特点,但因各支系的居住地区不同而产生服饰、饮食、居住的差别。近代瑶族服饰式样多姿多彩。男子上衣有左大襟和对襟两种。裤子长短不一,以蓝黑色家机布为主。南丹白裤瑶男子空白色灯笼裤,长至膝盖,故称之为“白裤瑶”。妇女服饰各地不一,有的穿长衫长裤,有的穿短衣百褶裙。头缠黑色或白的绣花巾,束腰带,上衣、裙、裤、头巾、腰带均绣彩色花纹。饰耳环、手镯、银牌。大瑶山茶山瑶妇女爱戴一斤多重的弧形银板。灵川、融水的瑶族妇女戴一种高耸支架,上覆布巾,下垂彩色缨络的帽子,显得高雅独特。新中国成立后,瑶族服饰有所变化,青年人穿着多样,既有家机布的民族服饰,也有的确良和毛料做的中山装和西装。   
  瑶族主要从事农业,少数从事林业。食物以大米、玉米、红薯为主,喝酒吸烟比较普遍。桂北瑶族盛行“打油茶”,大瑶山盘旋喜欢腌制“鸟酢”、“兽肉酢”,有的瑶族腌制熏干的猪肉和牛肉。这些都是具有独特风味的食品。   瑶族村寨规模小,多则几十户,少则三、五户。房屋多为竹木结构,也土筑墙,上盖瓦片;一般分为三间,中为厅堂,两侧为灶房和火堂,后作卧室和客房;在两侧设两门,门为平时进出,一门为便于姑娘和情人谈情说爱进出;正面开设大门,是婚丧祭祀时人出入之门。   
  瑶族家庭组织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小家庭。以族外婚为主。男女青年婚前恋爱自由,但结婚必须征得父母同意,要收一定数量的聘礼金。招郎入赘的习俗较普遍,南丹等地瑶族舅权很大,外甥女只有在舅父无子时,才能嫁给别人,但娉礼由舅父收领。   
  瑶族民间文学十分丰富。《盘瓠传说》、《密洛陀》神话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浓厚生活气息。瑶族是热爱唱歌的民族,不论男女和,都喜欢唱歌。《盘王歌》是瑶族长歌代表作,全歌达万行,形式不拘一格。还有《密洛陀》古歌、甲子歌、信歌等,瑶族信歌是以歌代信。长鼓舞和铜鼓舞是瑶族传统舞蹈。瑶族民间工艺美术有挑花、刺绣、织锦、腊染等,工艺精巧,历史悠久,颇负盛名。   
  瑶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部分是属苗语支,少部分属壮侗语族。瑶族一般以自己的语言作为交际工具,由于长期和汉、壮、傣民族杂居,瑶族人民都会说汉话,有的会讲壮话和傣话。瑶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创造了瑶文,目前正在试行。   
  瑶族人民反封建统治阶级的斗争,史不绝书。明代广西大藤峡和广东罗帝地区的瑶族人民坚持反抗明王朝封建统治,长达二百余年。清代道光年间在湘南爆发了赵金龙、蓝正西半球、雷再浩领导的三次瑶民起义。1933年桂北瑶民反抗国民党的斗争声势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瑶族人民的斗争有了新的发展,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瑶族人民参加了左右江的革命斗争,战争和解放战争,瑶族人民在参加和支援民的斗争中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广西瑶族地区先后建立了金秀、都安、巴马、富川、大化、恭城六个瑶族自治县。在散居的瑶族地区建立了瑶族民族乡,瑶族人民充分享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1978年以后,在民族的方针指引下,瑶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和教育事业,取得了全面的、迅速的发展。

相关文章


民族风情——毛南族风情
民族风情——苗族风情
民族风情——瑶族风情
民族风情——水族风情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