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安排,我会定于2006年12月举办本年度第四次资格考试,本次考试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太原、哈尔滨、南京、福州、海口、南宁、宁波等十个城市设置考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2006年12月16日(含)前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考试-大纲和教材
考试-大纲由协会制定并公布,应考人员可至协会网站(www.sac.net.cn)查阅。
2006年版考试教材已由协会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
五、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
六、报名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考人员在协会网站按照要求登录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参阅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七、考试方式
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八、考试时间
2006年12月16日、17日。
九、考试地点
考试在以下10个城市设考场:北京、太原、哈尔滨、上海、南京、福州、广州、南宁、海口、宁波。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以上任一城市参加考试。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十、有关成绩的说明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向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十一、考试咨询电话
021-68545767
010-65181122
有关考试的其他事项,另行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