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国际商务师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100 6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100 60
业务外语科目:持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考试成绩通知书
由于人事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领证时间网上另行通知(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
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