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9:10: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 第12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宫内节育器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关税〔2003〕17号),自2004年5月1日起,对宫内节育器(税则号列:90189080)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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