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遏制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31: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遏制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的通知
(安监总煤矿[2006]24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

  近期,国有重点煤矿接连发生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查找突出问题,抓紧抓好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势头,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

  截止11月21日,国有重点煤矿今年来已发生事故342起、死亡631人。虽然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起数上升5.6%。其中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瓦斯事故同比起数上升120%,死亡人数上升65.6%。重大瓦斯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国有重点煤矿重大事故的55%和59.6%。在国有重点煤矿发生的8起特大以上事故中,有7起是瓦斯爆炸和突出事故、1起是煤尘爆炸事故。

  分析事故原因,盲目乐观、麻痹松懈错误思想倾向,是当前一些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企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技术管理弱化,安全基础脆弱;甚至隐患四伏熟视无睹,严重违章习以为常,"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在具体管理环节上,瓦斯监控管理松弛,采掘通风管理不严格,停送电管理混乱,放炮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区)"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力等。加之目前正值四季度用煤高峰期,市场需求量大幅度上升,一些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抢产量、抢进度、抢时间、抢效益,口头上安全第一,实际上忽视安全,甚至置之不顾。

  各地区、各单位和各重点煤矿企业领导班子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防止和纠正盲目乐观、麻痹松劲的思想,做到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扎扎实实抓好现场管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以瓦斯管理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势头

  当前,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七部委局《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和"山东兖矿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查找企业突出问题,以瓦斯管理为重点、以技术管理为切入点、以现场管理为着力点,抓细节、抓死角、抓薄弱环节、抓系统缺陷的整改,切实加强矿井瓦斯管理。针对事故教训提出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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