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运国_运抵国的填报原则是什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8:05: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起运国/运抵国的填报原则是:
1 不经过第三国转运的直接运输货物, 可以参考其提运单上的“装运港”、“指运港”,确定其“起运国”、“运抵国”。
2 经过第三国转运的进出口货物,需区别两种情况:
(1)未在中转国发生买卖行为的, 以进口货物的始发国为起运国,以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为运抵国。如:中国购自澳大利亚的货物,途经香港转运至中国,因为在香港未发生买卖行为,起运国仍为澳大利亚。
(2)在中转国发生了买卖行为的, 以中转国为起运国和运抵国。如:我购自或售予香港并且经香港输入或输出的货物,其起/抵国(地区)应为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