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的 纳税的交纳期限 自海关填发的通知书15日内,逾期不缴纳的(15日的次日) 加征0。1%的滞纳金。 难点释疑:FOB离岸价是除关税以外的货物价格,应当包括卖方送至出境地的运保费。CIF是到岸价,应该包括卖方送至入境地之前的运保费。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审定: 1. 估价方法: 1)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 ① 完税价格的定义--货物抵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保费,因此成交价格包括成交价格和运保费两部分组成。 ② 成交价格的定义:实付、的应付 ③ 成交价格的调整因素: a) 计入项目: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出口货物作为一个整体的容器费;装费,包括材料费和劳务费;协助的价值;特许使用费,包括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版权。(特许使用费应当计入货物完税价格必须符合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必须与进口货物有关;作为进口货物销售的一项条件;尚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价格当中。 b) 扣减的项目(发生在货物进口以后的费用、的有些可以扣除的)如: 进口货物的基建、的安装、的维修、的技术服务的费用; 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保费; 进口关税和国内税。 2)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3) 倒扣价格法 倒扣价格法必须扣除的一些项目: ① 买方销售佣金和销售利润 ② 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保费。 ③ 进口关税以及在境内销售有关的国内税。 ④ 加工增值税。 4) 计算价格法 计算法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生产该货物所须的原材料价值和进行加工装配或其他加工的费用。 ② 与我国境内出口享销售同级产品相符的利润和一般费用。 ③ 货物在运抵输入地点之前的运保费。 5) 合理方法
2.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范围如下: 1) 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实施的关税优惠 a) 科教用品 b) 残疾人用品 c) 境外非官方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救灾物资。 d) 加工贸易物资 e) 保税区物资 2)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实施的关税优惠 : a) 外商在投资额内的企业自用物资 b) 国外投资项目进口设备。 c) 贷款项目进口物资 3) 其他税费的减免:国批减免--国务院特批的进出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