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人事厅关于2006年面向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15 15:47: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事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事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提高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学历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农村基层人才素质,根据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发〔2006〕12号),从2006年起,对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学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带薪离岗学历教育。现将2006年面向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学历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教育对象和学习形式: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学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形式为成人高等教育。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由省教育厅在下达的200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中分学校列出专项指标:
延安大学310人(专科290人,专升本20人),主要为医学和理、工、文科专业;
宝鸡文理学院120人,(专科100人,专升本20人),主要为理、工、文科专业;
咸阳师范学院120人,(专科100人,专升本20人),主要为理、工、文科专业;
渭南师范学院210人,(专科190人,专升本20人),主要为理、工、文科专业;
陕西理工学院300人,(专科280人,专升本20人),主要为理、工、文科专业;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50人,(专科50人),主要为农、林、水等涉农专业。
以上计划,均包括在各院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之内。由考生根据本人意愿,结合岗位专业情况就近选报。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照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编印《2006年陕西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手册》(各市、县、区招生办均可查阅)。
三、考试录取:参加学历教育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后,均可到本人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条件参照招生简章。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由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录取,属选派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在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由学校发给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四、各市选派参加学历教育人员名额(见附表)。
五、参加学历教育人员学习期间待遇:对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实行带薪离岗教育,上学期间本人工资来源、发放渠道和形式不变。经考核合格者,按两年计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由省、市、县各负担1000元,在各自“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项目中列支。